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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图书馆员的职业素质——AALL关于法律图书馆人员的能力要求

  对于单个图书馆员来说,当他们在确定其专业发展领域时,可以利用AALL的能力要求与自己的继续教育相协调。对于雇主而言,他可以利用这个要求进行招聘、考核及改进决策,为人员职业发展提出推荐意见。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在建立职业发展项目中,把能力要求作为一个框架。这个框架提供指导,以保证所设计的项目会对法律图书馆员为其现在和将来的工作达到和保持必要的技能或者知识有所帮助。
  一、核心能力
  核心能力适用于所有法律图书馆员,并且在其职业的早期将会获得。具体包括:
  1.在优秀的用户服务方面显示出一种强烈的敬业精神;
  2.承认并认可图书馆用户和社区的多样性;
  3.理解并支持图书馆及其所隶属机构的文化和内容;
  4.展示出在法律制度和法律专业方面的知识;
  5.理解存在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背景中的法律制度;
  6.展示出图书馆和信息信息学理论、信息的创新、组织及传递方面的知识;
  7.坚持美国法律图书馆协会制订的道德原则(Ethical Principles of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Law Libraries),拥护图书馆界共有的价值观;
  8.表现出领导技巧,包括批评性思考、冒险性、创造性、不计较在管理机构中的职位;
  9.显示出为达到共同目标与他人合作的敬业精神;
  10.在组织中起到执行知识管理原则的作用;
  11.对于在组织中为完成计划和项目所需的多学科、多功能的重要性表现出一种理解力;
  12.与用户和同事分享知识和经验;
  13.展示出优秀的交际能力,以促进图书馆及其拥护者的需要;
  14.与出版者及其他信息提供者保持有效的联系,以有利于图书馆的利益;
  15.明确专业网络化的价值,并积极参与专业协会;
  16.通过继续教育积极追求个人和职业发展。
  二、专门能力
  专门能力涉及到特殊的业务领域。一些法律图书馆员可能拥有多重责任,需要成为多面手,而不止仅有一种专门能力。其他法律图书馆员可能只在一个领域里或者一个领域里的某个方面有所长。这些专门领域及其能力包括以下方面:
  (一)图书馆管理
  1.参与长期计划的持续过程中;
  2.计划、准备和检查预算,并管理各项财源;
  3.为图书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进行选择、指导、评价及制定计划;
  4.理解项目管理的原则,并组织人员完成复杂的任务;
  5.衡量、评价及清晰表述图书馆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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