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分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
除了对传统的道德理论进行反思外,波斯纳还特别强调社会的变化导致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分化。
个人道德“指在不考虑其职位或工作的情况下某一社会道德准则施于人们的责任”,公共道德“是指道德准则施于那些占据特定职位(并不一定是公共职位)的人的责任”。[12]所以,它所针对的是那些从事一定职业,由特定的职业所带来的特殊权限的人。对公共道德这个概念的一个虽不准确但通俗易懂的理解就是指政府行政官员(不准确是它还应该包括像律师等职业的公共道德,但本文主要讨论政府官员)的职业道德。
波斯纳认为:行政官员的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区分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它们一直是混合的。对于行政官员,除了行政能力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必须有道德上的感召力,这种感召力主要就来自他们的个人品德,即所谓的“德高望重”,即使没有高尚的个人品德,也要挖掘或者杜撰出一些故事表面他们有高尚的品质。典型的例子就是那个不仅美国人,就连许多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关于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小时候砍樱桃树的故事。这个故事是否是事实并不重要,它反映的是美国人对总统的道德要求:一个总统,不仅要能胜任行政工作,还必须是道德上的楷模,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能为美国人树立榜样的人;或者说,总统的道德品格也成为他的行政工作的不可分割一部分,总统有责任维护他的公众形象。这已经成为美国的一个传统,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种文化,因此,历次总统大选,候选人的道德问题就上升为首要问题,对手常常利用的就是候选人的“道德污点”而不是公共政策。因为前者是个事实,不容易辩护;而后者则是可争辩的。即便是其他比较重要的行政官员,如果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道德污点,也不容易为选民接受。所以,被提名的候选人首先必须保证他没有各种道德污点。如果在被提名之后,被对手揭露出一些问题,则很可能失败。
但在美国,对行政官员的道德要求也在发生变化。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在大选时就面临吸食大麻、逃兵役等问题,上任后更是官司不断,先是经济上的白水门事件,然后就是由琼斯案引发性丑闻,并最终导致弹劾调查。虽然弹劾没有成功,但这样一个“问题总统”为什么能当选总统、连任,而且在面临弹劾时最终并没有被轰下台?
这里的原因可能是复杂的。但很重要的一点是美国人对总统的道德要求在悄然发生变化,总统道德楷模的理念在松动(并不是说所有的道德问题,而是有些道德问题)。或者说,美国人现在可能能接受一个道德上不那么完美的总统,承认总统也是普通人而不是上帝,他也可能犯普通人的错误。这是个很有意味的变化。一方面说明“道德”这个概念的内容不同于以往,道德要求是可变的、也是可辩的。一个道德上“高尚”的人,过去和现在的认识有可能不一样(当然,有一些还是相同的)。有些在过去看来是很正常的事,现在可能被当作不道德的甚至是违反法律的;反之,有一些问题在过去被认为是很不道德的事,现在可能不把它看作是严重的道德缺陷。比如,华盛顿,大家都把他看作是道德上高尚的人,但他蓄奴。我们现在都把奴隶制看作是不道德的,但在那时,却是个平常的事。可见,道德标准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我们认为奴隶制是不道德的,就谴责那时的人。而对克林顿的宽恕(不是认为他在道德和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正反映了美国人对婚外性关系的看法的变化。其实,在中国也有这个情况。现在人们对婚外性行为的态度和以往就有很大的不同。
对克林顿的宽恕还表明:和二百年前相比,美国人对领导人的关注在减少,而对制度的关注在增加。在过去,总统的个人品格也是他的行政职务道德的一部分,属于公共道德领域;但现在,人们该多地把它看成是个人的私事,把它归为私人道德的范畴。这一方面说明了公共道德和私人道德的边界的游移和改变,另一方面,这也是美国民众政治成熟的表现,他们对制度的信心超越了对总统的品德的评判。而这样的信心反映了美国的制度还是比较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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