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了人本精神的社团成员,应该自觉地把社团当作自己以及他人自由全面发展而不是个人升迁的平台,唯其如此才能使社团充满生机活力。拥有尊严的自由个体的聪明才智充分彰显、人性之美充分绽放、平等个体共同培育的和谐之花将长盛不衰。
人本精神指导下的社团,将发现自身在校园里的价值——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大学生的利益、以积极行动推进和谐校园的建构。他们的目光将不再卑琐地乞求学校在权利和资源上的施舍,因为权利本来就是每一个生来就天然享有的,任何敢于侵犯或剥夺它的人或机构都将陷于非法、不正义和应被谴责的境地。
这样的社团关注我们人类的命运,将使立志干大事的人自觉地指点江山、自觉地关注社会、自觉地关心大学生权利的保护、自觉地联合起来抗争一切不合理的压迫。
真正的和谐来自聪慧而高尚的主体的优化组合而不是麻木而琐屑的个人的简单堆积。
二善治理念
“善治,即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和管理活动。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的最佳关系”⒄当然我这里指的善治是立足于校园的,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也就替换为学校和学生。传统社会主义观念认为,政府只有以强力才能维持住自己的统治,而斯大林僵化模式的失败成为国家过度干涉社会恶果的明证——不仅社会因此而被压抑失去生机,国家也最终在矛盾积累太久之后轰然解体。
布哈林看到了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善治的必要性,他的传记作家提到“布哈林知道……‘辅助组织’应该共同提供‘直接联系群众的纽带’,培养‘下层群众的主动性’,开辟使群众可以影响政府的‘渠道’,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把全体居民动员起来,团结到政府的周围。”⒅尽管他的着眼点不仅在公共利益而且在政府利益,但对现在的上层人士还是有借鉴意义的。学校管理者应该认识到强力的管制不仅不正义、不合理、不受欢迎而且没有效率,在权利意识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尤其如此。学校管理者应主动而不是被动的交出部分权力——或者更确切的说交还部分权力给非官方的社团,这不会削弱管理者的权威,相反学生的参与管理会使其权力的合法性大大增强。一种融洽和谐的官民关系将由此形成!
沿着人本和善治的方向,大学生社团将大步迈向完善的前景:组织结构多样化;组织地位独立化;组织目标自主化;组织活动广泛化。具体论述我将不会展开,分析社团弊端的部分可找到相关内容。
这样的改革至少会在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和谐校园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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