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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合同若干法律制度研究(三)

电子商务合同若干法律制度研究(三)


姚启建


【关键词】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制度
【全文】
  三、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及证据法律制度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合同虽然已被一些法律规范确认为书面形式,但它与传统合同的书面形式是大异其趣的,“功能等同法”的推崇对法律行为的形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电子商务合同的存在方式
  在传统民商法域,合同形式通常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我国《合同法》也是如此规定的。对于其他形式,有学者认为可以包括“行为”,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我国《合同法》都认为行为可以作为合同上意思表示一致的形式之一 。也有观点认为“其他形式”是指公证、鉴证、批准和登记等形式 。但是作者认为,无论如何电子商务合同形式具有自己特殊的法律价值。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电报、电传、传真、计算机编制的书面单证,计算机之间传递的单证以及计算机可读形式储存的数据等。
  EDI是电子商务合同的最主要的存在方式。通过EDI或E-mail方式拟订的电子合同文本,是以可读形式储存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数据信息,该数据信息首先通过一方计算机键入内存,然后通过通讯网络或互联网到达对方计算机内存中或储存在软盘、光盘或优盘上。电子数据信息和纸质形式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也被称为“无纸合同”。EDI电子商务合同的特点有:第一是EDI电子商务合同是面向数据信息的,而且具有一定的固定格式。第二是信息传递是从发送信息的一方计算机通过通讯网络再到交易对方的计算机。商家之间拟订电子商务合同的过程,并无纸质形式,故称“无纸贸易”(Paperless Trading)。第三是EDI报文有国际标准。标准化是拟订合同的关键所在。目前国际上实行的单证标准有联合国的EDIFACT标准;美国的ANSIX标准;英国的TRADCOM标准等。我国实行的是联合国的EDIFACT标准。第四是EDI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都是计算机的应用系统,无须人工干预,就能自动处理传送来的数据 。
  2.电子商务合同形式与传统合同书面形式的区别
  电子商务合同的无纸化特点与传统书面纸质合同存在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储存介质不同。数据电文的实质是一组电子信息,它所依赖的是诸如硬盘、软盘、优盘、彩带等磁性储存介质。传统纸质合同依赖的主要是纸张。其次是表现形式不同。数据电文必须依赖计算机,网络才能表现出来。传统纸质合同毋需机器。第三是可信度不同。数据电文容易被篡改而不留痕迹,因而其可信度较低。而记录于传统纸质合同的文字原始保真程度较高,被篡改后容易发现,因而其可信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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