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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集团的法律属性

  第三,独立系企业集团的特征
  独立系企业集团是在50—60年代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伴随产业结构由基础资源型向金融加工型转化所形成的重化学工业集团,如日立、松下、丰田等。其特征如下。1.从集团核心及其管理来看,独立系企业集团皆以某一巨大产业资本为核心,统率若干系列公司而组成。核心企业派遣其高级职员到成员企业担任要职,与成员企业形成垂直的纵向关系和支配与被支配的主从状态。2.从资金来源上看,独立系企业集团资金来源渠道,不以大银行为中心,不隶属于某一特定的资本或银行系列,且利用自身的资本实力以无借款经营为目标,如丰田公司在1982—1991十年间仅1983年向外借过款,松下公司历经10年未借分文。3.从金融性来看,独立系企业集团设立金融机构,如丰田集团设有“丰田”银行,松下集团设有“松下”银行,开展金融业务,其“取得的利息几乎接近营业收入的情况也已出现。” 4.从持股关系来看,独立系企业集团是射线型持股。
  (二)韩国企业集团的特征
  在发展中国家,唯有韩国拥有世界一流的企业集团,韩国企业集团具有如下特征。1. 所有权、经营权不分。企业集团的经营领导者一般都是本集团的大股东,所有权、经营权混在一起。2. 集权管理。集团成员企业有关资本、人事、技术等重要事务都由集团首脑或首脑会议决定,成员企业只有独立的形式,实际上不过是集团的一个所属部门。3.同政治权力保持密切关系。韩国企业集团同政界、军界的头面人物有密切关系,并且有不少军政要员在集团里任职。因而集团在销售、许可、贷款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恩惠。4.由纵向到横向发展。韩国企业集团经历了由单一的专业公司发展到规模庞大的综合性集团的过程。如现代集团从50年代的建筑业开始,发展到目前的以建筑、机械、汽车、造船四大战略产业为主的综合性企业集团。
  (三)初创期我国企业集团的特征
  目前,我国企业集团还处于初创期,真正规范的企业集团不多。其特征有:1. 多数企业集团是在横向经济联合中建立的企业联合基础上发展而来,核心企业的资本实力不强。2. 企业集团多以大型企业为核心,以产品和技术为纽带凝聚而成,其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是核心企业产品或技术的延伸和扩展,集团涉及行业和领域较窄。3. 金融机构介入企业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很少,金融性不强。4. 在企业集团的成长机制中,行政权力起支配性作用,市场机制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5. 集团规模普遍偏小,如1994年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和为1527亿美元,还不及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的销售收入1576亿美元,因而经济实力不强,难收规模经济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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