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主要的功能是完善刑事立法,律师同样肩负着实现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任,律师也实践着宽严相济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罪刑个案,律师亲身体验着新型犯罪、刑罚具体条款和体验着每一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心情。律师往往从多个角度观察刑事制度和诉讼程序的问题存在,还能掌握第一手的理论研究资料,律师有义务有能力尽可能快地通过自身的司法实践提出完善刑事立法的方案和建议,为将来创设新的刑事法律制度改革刑罚内容以及丰富刑事诉讼程序满足司法实践滞后的矛盾。
律师如何树立宽严相济刑事辩护理念呢?
在思想上要明确宽严相济刑事辩护的重要性,培养和刑事立法、司法机关沟通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行动上贯彻和创造性的运用刑事宽严政策,剔除不良的辩护思维,这是迅速提高律师辩护水平的唯一路径。
在战术上,律师要树立宽严相济刑事司法观念首先要提高
刑法理论水平,牢牢把握定罪和量刑的法律规定,摸索其内在规律。具体来说,先定罪后量刑,定罪以总则为附量刑为总则为主。定罪是关键、基础和质的要求,量刑是根本、标准和量的本质。定罪与量刑要体现量刑均衡,不仅同罪同案同判,异罪异案异判,确保全国刑事判决在时空上如出一辙,达到绝对公平公正。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完善刑罚立法,统一宽严相济的标准,尽量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把法定刑确定化,并制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等酌定情节的适用次序和操作规则。
熟悉量刑采用的一般方法基准法,基准法就是以法定刑中段为量刑基准,比如只有一个档次的有期徒刑则以上下幅度点的二分之一为量刑基准,多个档次的法定刑则以最轻刑期的下限和最高刑期的上限平均后取其中线为量刑基准。还要熟知应当查明犯罪构成的事实,还要查明影响量刑的事实。量刑的关键是逐个查明量刑事实因素包括法定要素和酌定要素两种。法定要素系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酌定要素系虽无法律的明文规定,但根据刑事政策和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时可予酌情考虑的因素。
法定从宽情节包括: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损害的中止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犯罪;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预备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未遂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时的教唆犯、自首的、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