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改革教育投资体制,促进教育投资多元化。尽管我国鼓励发展民办教育,并且颁布实施了《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但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加入WTO时我国承诺对外开放教育服务,并且先后颁布实施了《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但是,现行法律缺乏对投资收益的明确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民办教育(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追求短期效益的不良风气。我国应该在保证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的前提下,通过完善立法,鼓励私人资本投资教育,鼓励各类组织机构、企业和个人捐助教育。因此,我国应尽快制定《教育投资法》,完善《
公益事业捐赠法》。通过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平衡协调发展,增加教育提供的数量和公民对教育的选择空间;通过公立教育和民办教育(包括中外合作办学)的公平有序竞争,提高教育的品质。惟其如此,才能真正在全民意义上实现教育平等权。
最后,完善体制,分类监督管理。目前,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政府对教育资源的垄断、不平衡分布与不公平分配是造成教育发展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的根本原因。以县级财政为主的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与分税制度形成严重的矛盾与冲突。同时,我国对于民办学校没有任何财政支持,反而增加不少不合理限制,挤压民办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空间,不能充分发挥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从而无法实现加快发展教育的目标,教育平等权在某种程度上也就不能完整实现。因此,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手段,打破国家垄断,公平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分类管理,平等对待,给予民办学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主要通过监督办学品质的法治手段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为教育平等权的实现提供更多保障。
【注释】 教育产业化会毁掉中国教育. 现代快报, 2005-12-24 (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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