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邓胡赵在不同层次和方面,分别提出过相似或内涵与深刻程度不同的口号与政治主张;分别扮演了主次有别的不同角色,和在实际过程中起到不同的作用:即前期与后期的截然有别的政策主张意向与政治抉择分歧等等。但是,邓胡赵所处于的权力结构一体,政治改革构想相互关联,并处于比较接近的政治层面,及其所造成的历史性结果的制度性根源等。是今天我们思考当代中国政治变革,并超越其政治与历史局限,同时超越传统中国政治思维与理念层次,而进入当代世界性“共通而互异”的现代国家体制建构与制度发展的“境域”。从各个层面来规范和筹画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整体变革与发展”。可以说是:正逢其时!必须要有对中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发过程及其迅速发展之后的,国家和社会情境与势域及其未来趋向等,作比较客观全面地新的研判与解析;并且,将其与世界性经验和整个世界性变化发展的格局势态等,相比照和融合,来通盘性提出中国国家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性变革再造的目标和体系构想方案。
为此,首先必须对中国政治历史表象背后的,深层权力体制冲突与政治观念思维根源局限方面有清醒的认知;从而开始尝试走出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形成的邓胡赵“改革开放”路线及其不同阶段上政治与政策分歧,以至最后所造成的“历史事件”的“终局性决裂”和尖锐对立冲突的“政治意识形态化情态”及其制约局限等现实国家困境。
其次,对于中共执政及其政治权势地位状态与当代中国国家社会发展和前途的关系问题,可以从当代世界性国家政治法律体制建构与制度规范目标/要求方面;与现代国家社会秩序与治理需要方面,即区别又关联的两个层面,来作深刻地历史性与时代性思考,并提出客观合理和可行地当代中国政治法治制度变革,与整个国家社会建设发展的综合规划方案和体系建设构想等。以此,来推动中共在实质的“权力与体制”方面的转换:以当代国家宪政民主法治化的一整套“体系结构、程式体制与权力机制等的创新建构”,对政府各系统、政党与社会组织、军队国家化、公民各项
宪法正当权利的保障体系、全社会国家福利配置与保障体系的建构完化等,加以有效全面的推动。
概而言之,完成由中共“党国体制(党宪、党权、党政、党军一体化)”向“现代宪政体制”的转换(其实,一定程度上说,中共如果明智的话,从现在开始“释出、让渡、转化权力;并朝所有国家权力转托给新构造的‘宪政国家体’方向努力。那么,中国和其政治前景都还是可期的);在目前中共主导政府与国家政治权力的状态下,实现所有国家权力的“宪政法治化”(可能是由一个逐步转化/让渡的过程来规范实现的!),就是包括中共党员在内的所有中国人新世纪的“神圣使命与历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