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的对决技术读弗莱切《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
刘忠
【全文】
典型的美国娱乐片风格:地铁车厢内,四个闹哄哄的黑人嬉皮,向一个瘦削的白人要五美元花花。白人男子却不经意地拔出一支手枪,五弹发出,四人倒地。
确是真实的案件。1984年在美国攘得沸沸扬扬的戈茨枪击案瞬间就完成了。却扬起了持续的滔天争议。
一如中国刚刚发生的崔英杰、王斌余、佘祥林那些“公共刑事案件”,它从一开始就搅进了各种思想、主义、观念,和各种八杆子打得着、打不着的人物。连1981年遭过枪击的总统里根也跳出来指责戈茨。更由于是白人单挑了四个黑人,美国人永远扯不清的种族问题连同枪支滥用、正当程序、社会治安、文明崩溃等政治道德意识形态一并站出来了。
与我们都熟悉的将一个刑事案件尽量向上拽,上纲为一个足够高、足够大的政治道德问题的做法相反,美国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将之尽量向下压,除掉了所有大而不当的意识形态缀饰,将案件还原、化约为一个纯粹的、彻头彻尾的刑事证据、刑事程序、刑事实体法问题,把各种柔软的观念方面的纷争都转化为坚硬的、冷冰冰的知识技术问题,在一个完全操作化层面进行争辩。通过两年半刀光剑影的审前、庭审打斗、对决,案件结果最终出人意料地爆出。
密切关注案件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弗莱彻(George P. Fletcher)用一种令人赞叹的精细手法,极为细致地对这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作了一个描述和分析,写作出版了日后美国著名的刑事法学作品,名为A Crime of Self-Defense: Bernhard Goetz and the Law on Trial,中文译本名字为《地铁里的枪声——正当防卫还是持枪杀人?》(北京大学出版社即出)。该书出版后,在学术、司法实践、普通读者群中均获得上佳评价,次年就获得了美国律师协会(ABA)颁发的银法槌奖。
盛名之下,名副其实。
自北京大学储怀植教授1987年出版个人专著《美国刑法》之后,迄今,中国大陆还没有第二本美国刑法教科书、译著被出版、引介过来。这与德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的
刑法教科书、专著被大规模地引入形成鲜明对比。而以英美的判例切入,结合真实的个案,通过麻雀入手,以具体的可感知的方式展示美国刑法理论运用的书,更是缺如,因此,中国刑法学界对于美国刑法总是如雾里看花。如果说,弗莱彻的这本书可以借我们一双慧眼的说法,可能略有些矫情的话,那么该书也确实基本代表了这个词可能传递给我们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