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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我曾写过一篇题为《最有快感的事当属骂领导》的文章,鲜明地指出,对于那些不像话的领导,当面骂是超爽、公开骂是特爽、背后骂是大爽、心里骂是小爽、不去骂是不爽。但我同时也理性地认为:是否骂领导,不应作为是否属于真正共产党员的判断标准。也就是说,骂领导,未必一定就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但当一名党员在看到党员领导干部有了问题或者没有严格遵守党员的义务和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之后,不去履行监督职责,不去切实担负起党章所规定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党员义务,那就一定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骂的方式可以因人而异,但骂与不骂,是两种境界,至于怎样骂,是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而现实生活中,在领导干部面前,许多人巴结都来不及,更遑论去真实地批评监督了。“不要得罪领导”是许多人的处世原则,也是不少父母教育子女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我却独立地认为,领导并非圣人,领导的人格并非高人一等,凭什么不能去“得罪”?更何况领导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在工作中出了什么问题,或者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有了瑕疵,作为党员就应该严格依照党章行使监督批评权、履行监督批评义务。这根本就不是“得罪领导”,而是对自己党员身份的维护以及对犯事领导的最大诚意的尊重,因为“领导得罪了非领导”发生在先。如果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谁给其提意见谁就“得罪”了他/她,那么,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根本就不是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如果再怀有报复心理,耍弄权术,搞一些见不得人的小伎俩、小动作、小把戏,或者大伎俩、大动作、大把戏,那就更有辱党员资格以及党本身的纯洁性。
  是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还可以从《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方面进行检讨。党章在第3条规定了党员的8项义务。除了前文所指出的以外,还有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些义务,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时时刻刻作出检讨,违背任何一项,都不能算作真正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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