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把这句话浓缩一下就是:党员是战士。个人以为,我完全具备“战士”的特征与要求,既有共产主义觉悟,又具有先锋性,敢于忘我地冲在最前面,在公益面前不计个人私利。凡是不敢冲锋的党员,都不能算是真正的共产党员。事实上,确有不少党员,在个人利益上喜欢斤斤计较,在公益与正义面前,明哲保身,畏缩不前。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为了坐稳官位,为了政治前途,更是懂得怎样圆滑世故,怎样装聋作哑、装瞎作瘸,甚至还对那些“真正的共产党员”心怀不满、打击报复。这样的党员干部,虽然按照党章的规定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但在我看来,根本不能算作真正的共产党员,他们的思想觉悟甚至连普通党员或者非党群众的一半都不到。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是有了腐败现象,就更丧失了在群众中的威信,不必说真正的共产党员,就连做普通党员的资格都够不上。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从现实来看,由于不少人是混入党内的,入党动机不很纯洁,入党程序可能也存在瑕疵。所以,并非所有的党员都具备高尚的思想政治觉悟。整体上来说,在为人民服务这个问题上,可以把党员觉悟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全心全意,二是半心半意,三是无心无意。根据党章规定,只有人(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才能加入共产党。是人就会有人性,有人性就会有私心。因而,党员也不可能是完全大公无私的,党章也承认党员可以追求“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这么说来,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不会占到党员群体的绝大部分,尤其在党员领导干部群体中,所占比例就更少了,因为道理很简单,从心理学上来说,领导干部作为官员,对权力的本能欲望、对当官的天然追求,是一种不可否认的思想的真实存在。我至今没有看到做官的动机就是纯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实调查数据,因而也就很难自觉地把所有官员的主观动机都确信地定格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来。不少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等腐败现象被陆续揭批出来之后,再查阅涉案党员领导干部的履历,就会发现腐败行为的表演史往往同时伴随着他们荣誉奖项的获得史。在我看来,这已经足以说明问题。
可以很客气地说,至少就党员干部中的腐败分子而言,在觉悟划分等级上,基本上可以定位于“无心无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充其量在某段时期可以定位与“半心半意为人民服务”。这样的党员,怎么能够称得上真正的共产党员呢?这样的党员领导干部,怎么才能叫广大群众信得过呢?人民怎么有理由去拥戴呢?与此同时,从以往的监督监察史以及统计学原理上看,在现任党员干部群体中,肯定有正马不停蹄制造腐败的潜在分子,这些党员也难以说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在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与利益客体趋向多元化,社会道德观与价值观处于不稳定期,追逐私利、不问公益者越来越多,能不去害及他人和社会的,已经算“很高尚”了。就我本人来说,要是自我界定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能有些吹大牛,但至少还没有沦落为“半心半意”,能够问心无愧地做到“满心满意”,相比那些“无心无意”的部分党员干部来说,我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被列入真正共产党员的正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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