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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硕士论文《为什么惩罚吸毒》后记

刑法学硕士论文《为什么惩罚吸毒》后记


褚宸舸


【关键词】硕士论文;后记
【全文】
  后 记
  行文至此,不得不暂时划个句号。回想四个月前,当我开始准备这篇学位论文时,原计划是想把2000年以来发表的毒品犯罪领域七篇文章整合一下,这样只需添砖加瓦,机会成本较低。但是经过深思熟虑,放弃了“炒冷饭”的打算,而另起炉灶。一方面是因为身边老师、朋友的希望与鼓励,另一方面,也确有一种想写篇文章将自己几年思考作一小结的心愿和冲动。
  我对犯罪学和毒品问题的兴趣,起源于我大学本科时与西北政法学院王宝来教授的交往。1999年底,先生主持司法部课题《毒品犯罪与对策》邀我参加,他督促我将2000年以前毒品犯罪一百多万字资料翻检一遍,并带我在陕西各地实地调研,这使我的科研、写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仅2000年上半年就写了8万余字初稿。2000年下半年“一心爱大海,离别长安居”的先生任教于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离别前与我相约,让我以后考他犯罪学方向的硕士,协助他完成上述课题成果,再合著另一本专著。而令我钦佩的是,我的这位忘年交为了提高和磨练自己法学思维能力,竟然还有退休之前攻读个法理学博士的“野心”。谁料在我们师徒击掌为信三个月之后,老师却葬身大海。于是,我后来读这个学位并做本论文,也有“还愿”的复杂心情。
  同样出于这种心情,2002年底我申请所在单位西安文理学院的校级科研项目“西北地区毒品违法犯罪研究”,按计划两年后完成一本专著,种种原因拖延至今。其中固然有课业负担较重的原因,但这些年徘徊“三栖”于犯罪学、法律史学、法理学,各领域魂牵梦绕都割舍不下,加之个人资质不高,精力有限,有沦为“万金油”的危险。正如有些老师谆谆教导的,在目前这个阶段做学问应当追求精深化,所谓“与其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因此,如何找到自己专攻的方向成为我几年来的梦魇。
  2006年初,我在一篇长篇书评中开篇写下一段话,与其说是评论作品,不如说是自己几年学习读书的自勉:
  学者以学术为志业,学术以作品为载体,作品遂成为学者的标识与证明。学术虽然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是一项集体的事业,但是一部作品中所彰显的学问、观点以及文风则是个体的。在共性基础上表达出个性,就是在传承基础上而有所创新。但要找到“自我”何其难也!耗尽心力,苦思冥想,有时自信放诸四海而皆准,佚诸百世而不惑的理论观点,未料只是学术发展史上的一个注脚。于是,一些学者回归“读书人”本色,不以构建宏大理论体系为抱负(这是世间为数不多伟人的专利),也不以提出某个惊世骇俗的意见口号而沾沾自喜(这是政治家和人大代表的工作),他们往往疏于著述而勤于思考,以史海钩沉弄清问题来龙去脉为己任,这样无心插柳倒也柳成荫,书边馀墨而墨成章,集腋成裘,厚积薄发,遂成一家之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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