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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材如何写的好看——两部沪版法学教材的启示

  《实务》编者在每一单元正文前都设立了“导言”和“内容提要”,正文后有“本单元小结”和“阅读书目”;《法制史》每章前有“本章要点”,正文后有“本章小结”“参考阅读书目”“思考题”,两书都采用了页下脚注的注释风格,方便读者的阅读与参考。
  从版式设计上看,两本教材都注意到现代人阅读习惯的变化。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现代人已习惯于跳跃式、间断式的阅读。为了适应这种趋势,《法制史》力图按照阅读者的眼光来编排版面。将一些具有典型意义法律史料段落作为学生的阅读材料,让学生能够一窥古代法律的原貌,并且采用楷体字和缩格的段落来标示一些背景材料、典型案例以及人物介绍。在该书正文之间插以“解说”“资料”“图片”“人物”等许多阅读材料,如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时期的初步发展”,在“解说”中论述了“法”字的来历和“刑”字的来历,在“资料”中叙述了《尚书盘庚》的原文和译文,在“人物” 中谈及法官始祖皋陶。再如第八章“两宋的法制”,“资料”中罗列了《宋刑统》的一些条文,在继承部分有“宋代立嗣案例”,契约部分有“宋代民间土地买卖契约”的资料和“租赁纠纷的案例”等等。正文和背景材料有机组合在一起,使得正文的叙述更加流畅和简练,学生既可以连续阅读教材正文,也可以跳跃式的阅读材料。《实务》则用“观察”“案例”“思考”等穿插在正文叙述之中,“观察”主要是一些法律现象和法律条文,“思考”则启发性的提出一些问题(思考题答案在每一单元最后)。在每一单元的右上角还选用一些名言法谚,如刑法选用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的论述,在宪法、行政法选用经典作家的言论,国际法部分选用“国际法之父”格老秀斯的论断,诉讼法部分选用的英国法谚“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些辅助资料和正文内容珠联璧合,可谓作者的匠心独运之处。
  值得一提的是,两部教材都广泛运用了插图和表格。图表可以使得教材文字变得直观与鲜活,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与正文配合使用相得益彰。《法制史》中运用了20多幅图表,“甲骨文中有关刑罚的一些字样”“獬豸”“宗法制图表”“被处刖刑的奴隶”“睡虎地秦墓竹简照片”“宋代壁画中的刑场图”“明代小说中的审讯图”“清代凌迟图”“《点石斋画报》描绘的上海会审公廨审判情形”等,许多图表都是编者多年收集或专门扫描的教学图片。《实务》在论述一些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时则运用表格说明,使得文字更加精炼,如“特别行政权和一般行政权”、“要约和要约邀请”、“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另外还有“民事法律行为”“犯罪构成要件”“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权示意图”等图表。图表制作选用不易,无疑会增加作者的负担,但读者依靠图表能够更好领悟教材内容,且增加了阅读的趣味,可谓受益大焉。
  由此可见,高校教材“如何”写的好看,主要取决于作者的眼光和责任心,许多技术性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多年来鲜有人去做,实是计划经济影响缺乏竞争所致,俗语讲屁股决定头脑,一些教材的编者只要站在读者和学生的角度多想想,稍加注意,做一点工作,就会明白如何编写出好看受欢迎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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