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一)
邱永红
【关键词】投资者;证券投资中;法律风险;防范
【全文】
(投资者风险教育系列文章之一)
一、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
根据我国《
证券法》和《证券登记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应以本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和进行证券买卖,否则其权利难以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目前许多投资者由于没有充分意识到其中的法律风险,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
具体而言,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出借人因个人债务涉及诉讼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时,司法机关可能会冻结、拍卖或者变卖登记在出借人证券账户下的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
2、出借人可能会将登记在其证券账户下实际属于借用人的股票出质给银行等主体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被处置风险证券公司个人债权由国家予以收购,但是严格要求名实相符,即机构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及个人以机构名义开立账户的,均不纳入收购范围,而且集资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投资者可能因此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要特别提醒投资者,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此外,目前证券公司为实施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正在进行证券账户清理,已经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的投资者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及时清理、规范自己的证券账户。
二、借钱炒股要谨慎
目前,受股市赚钱效应的吸引,一些投资者通过借高利贷、抵押或者典当贷款等方式融资炒股,而融资炒股同样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首先,一些投资者不惜借高利贷炒股,这些贷款利息高得离谱,有的年息甚至超过了40%。这种借贷行为有可能突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界限,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一方违约,就容易引发诉讼。此外,部分高利贷放贷者可能涉及“黑社会”,借贷者未及时还贷可能还有人身安全之忧。
其次,一些投资者将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入市,这种做法首先就为政策所不允许,银监会前不久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规定,禁止信贷资金被挪用入市。如果无法还款,投资者将不得不面对抵押房产被拍卖而流离失所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