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律师法的霸权条款
吴春林
【关键词】特许律师;霸权;潜规则;弊端
【全文】
普通消费者经常饱受一些商家——特别是一些带有行政垄断色彩的商家——的诸多霸王条款的鱼肉,苦不堪言。可喜的事,我们的消协、法院当前都对一些商家——特别是一些带有行政垄断色彩的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引起了足够的重视,而且,从合同立法上,霸王条款是被否定的,也就是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的。可是,在我们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竟然存在类似的霸王条款——准确地说,应该是霸权条款,因为是以立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是国家权力的表征。本文中,作者只谈一个问题,即“特许律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七条规定:“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授予律师资格。”该条即是关于“特许律师”的规定,因为第五条规定:“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第六条又规定“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从而立法上对律师准入确立了统一考试制度。可是,用中国行政思维中一个特有的时髦词汇来说,
律师法却又在第
七条对律师准入统一考试制度开了一个口子。开这个口子意义何在呢?目的是什么呢?作者试图揭开遮盖在这个口子上温情脉脉的面纱,进而分析开这个口子的弊端,最后呼吁取消“特许律师”。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潜规则(外国是不是这样本人不大清楚,而且和本文的内容没有关系),比如影视圈,要想演角色就得先跟导演潜规则一下;比如官场,要想升迁就得先跟上司潜规则一下,“朝中无人莫做官”是中国几千年官场历史经验的抽象。当然,法律圈也不能例外,法律圈也有法律圈的潜规则。大家也都知道,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在我们这样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人民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这一点本来无可厚非,至少要保证形式上的民主吧,现在不是有一些法院在作秀,找一些农民工做陪审员吗,呵呵),社会地位、经济基础等各不相同,甚至有天壤之别(不管你承不承认,这是事实,当然你可以学阿Q,说:“我们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呵呵),但是大致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人大代表基本不懂法律。中国法律的命运是攥在这样一群不懂法律的人手中(以前是举手表决,现在随着科技的进步,发明了表决器,只需动一根指头按一下表决器就可以了),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制的悲哀。但有些人是喜欢的,比如法学家,历史的使命就落在他(她)们身上了。你人大代表越不懂法律越好,就得听我法学家的了,专家的意见就是权威,这样所谓的法学家就掌握了立法话语权,通过影响立法,从而使学术话语权转变为话语霸权——国家权力渗透在内。大家看看《某某法》的制定过程就会一目了然,先是立法机关委托法学家起草,再是法学家内部不同派别争宠(中国的学术往往是和政治搅在一起的,得宠了就可以政治前途一遍光明,至于经济利益就不用说了,你看过中国当官的比老百姓还穷的吗?),最后,立法机关舍弃其他派别起草的版本,采纳了某一派别起草的版本,交给人大代表表决一下,绝大多数人大代表都动了一下指头按了赞成键,高票通过了。法律通过了,老百姓似乎感觉不到保护了他们什么利益,不知道对他们的生活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即使被法学家所鼓动《某某法》能保护其这权利那权利的老百姓,对《某某法》的通过有些激动,但大多是盲目的;真正激动的是那些得宠的法学家们,他(她)们的利益可是很快就显现出来了。我们的行政机关是在依法行政呀,这么重要的一部法律,要好好贯彻实施,总得先弄懂它在说什么吧,没有谁比起草这些文字的法学家更懂这些文字在表达一些什么了,于是就纷纷邀请这些法学家做报告、办讲座,这样一来,这些法学家就有得忙了,应邀到处讲这部法律对中国发展的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以及一些文字似是而非的涵义(喋喋不休,如祥林嫂般,呵呵),一点不亚于什么超女,快男等作秀明星,我称之为学术明星。当然了,这些学术明星能得到的利益是显而易见的,不仅可以结识各层级的领导,还可以拿到一个不薄的红包(因为不是要哪个个人掏腰包支付的,是可以采取某种方式报销的,是行政支出,用的是纳税人的钱——通俗地说用的是公家的钱,因此,慷公家之慨结识学术明星,一般是不会吝啬的)——当然,我这里说的是可得利益,不是既得利益,别人塞你红包,你也可以不收得,呵呵。而且,盛宴显然不仅仅独由起草法律的法学家们享有,狂欢是全国性的——我们的领导人不是倡导学习型的政府吗?这部法律的出台是一个学习的好机会呀,学完了还可以写心得、编简报,歌功颂德、歌舞升平——毕竟起草这部法律的人就那么几个呀,而且集中在首都北京,可是中国最大的特点就是地大物博、行政机构繁多,因此,在这一场全国性的学习盛宴(我称之为运动)中,只要是跟这部法律靠点边的专业的法学教师们都有得一阵子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