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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的权利保障

错位的权利保障


吴丹红


【摘要】编者按:据报道,“市政府将拨付专项资金请民企老总体检疗养”,这个消息一传出,立即引发了褒贬不一的各种议论。有人质疑: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作出这一规定,有公权滥用的嫌疑;有人叫好:政府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对民企老板的关爱,是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大必然趋势。从法律的角度来观察,这种做法是否有悖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民营企业家;权利保障;政府
【全文】
  ■新闻快读
  事例一:2007年5月,由于民营企业家王均瑶的积劳成疾英年早逝,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对于民营企业家身体健康状况的关注。于是,浙江省杭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杭州市民营企业家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假制度》,决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纳税大户中的150名民营企业家进行专项体检和疗养休假,所需费用由政府财政支付。
  事例二:2006年,福建省漳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规定了从税收到土地,从企业维权到社会服务等40条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民营纳税大户允许其两部公务用车2年内在市辖收费站免费通行”和“民营企业控股企业主的子女在高中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引起广泛争议。
  最近,地方政府掏钱为民营企业家体检的事情吸引了媒体的眼球,网络上几乎一片质疑的声音。反对的声音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感性牌,认为政府为富人体检买单,有“媚富”之嫌,激化贫富矛盾;二是理性牌,认为这笔开支未经财政预算的法定审批程序,已经事实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的确,地方政府的做法是有欠考虑的。在贫富分化日渐严重的今日,公开表示关心富人无疑是在穷人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很容易激起人们的“仇富”心理,政府一不小心把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我也是一个穷人,当然理解舆论表达的这种愤慨。在很多人的眼里,“民营企业家”几乎就是“暴发户”的代名词,不管他们多么成功,都不能进入社会精英的行列,经济地位的提高并没有根本上改变其社会地位。他们贡献着大量的GDP,做着大量的慈善事业,依然很难改变公众对自己的价值认同。因此,政府对民营企业家的关怀,被指认为“媚富”是顺理成章的评价。
  “媚”是一种刻意的讨好,而且是有倾向性的讨好。我们的政府有必要这么做吗?显然,在政府和富人之间,无论是地位、权力还是影响力上,前者都是决定性的。政府的一项政策,就足以改变富人的生存状态,要“媚”也应该是富人“媚”政府才是。因此,简单地以一种情绪化的语词来评价是非,会遮蔽真正的问题。享受专项体检和疗养休假,其实并不是民营企业家的特权。至少据我所知,地方政府定期安排政府公务员做免费的健康体检是司空见惯的;“三八”节安排女同胞做免费体检被认为是对女性健康的关爱;“教师节”安排教师做免费体检被认为是“尊师重教”;有些地方专门安排民工做健康体检也被媒体认为是“亲政爱民”的举措。可是,对象一旦变成民营企业家,舆论导向马上就变了口风。民营企业家当然不在乎这点钱,区区几百元,不过身家财富的“九牛一毛”,能享受免费体检,对于他们而言更重要的意义,可能在于政府对自身价值的认同,这种价值认同是他们用再多的钱也不能买到的。在我看来,“免费体检”其实并不是舆论的焦点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为“富人”免费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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