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有资本
在我国国资改革的历史词汇中,国有企业原是最常出现的字眼,到了上世纪 90 年代中后期,
由于改革的重点递延到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一时成了热门词汇,然而现在我们却主张在国有经济体制改革中应该多使用国有资本这个概念。所谓国有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政府为了实现国有财产的保值增殖而将其转换为增值资本进行运营,并在法律形态上予以确认的一种国有产权 表现形式。
国有资本不同于国有资产。其中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国有资本的增殖性。国有经济的基本存在 形式从国有资产转变为国有资本,其根本意义就是要把大量沉淀于生产领域的国有资产从单纯生 产要素的地位中解脱出来,还其资本的本质属性,使其不断保值增殖。同时,由于资本是一个可流 动的概念,国有资本也将是一个流动的财富量。在不断过渡和交易的流动过程中,国有资本或者还 原其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资本本性,或者向真正需要其行使国有经济管理职能的领域集中,发 挥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支配力和控制力作用。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根本标志就是资产的资本化、 产权的市场化。从各个国家发展国有经济的实践来看,国有资本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征:(1)国有资本是由国家持有的能够用于增殖的财富;(2)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3)国有资本对于其它生 产要素具有支配力和控制力。
(三)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在特殊行业和领域发挥特殊作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最终产 权归国家所有的企业。典型的国有企业是国家独资或国家绝对控股的企业,一定程度上是国家的
行政职能在经济领域里面的延伸,是为实现某些社会政策目标而产生的、主要在一些特殊行业发 挥特殊作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我国国有企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国家通过建立和发展 国有企业而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维系国家、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其次,通过控制力和支配力 来体现主导作用。国家通过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而对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发挥 决定性的影响。再次,弥补市场缺陷。在一些市场机制所不能及的、或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所产生的、 以及非国有资本不愿意干的某些超越利润之外的,但又是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国民生活所必须的 行业和领域,由国家通过国有企业来实现。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具有公益性和营利性两个特征,其经营目标是“公共目标”与“企业目标” 的对立统一。公共目标或社会目标就是社会整体利益,国有企业的社会目标具有多层次性:一是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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