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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与中国古代政道

  问:罪己诏有什么魅力,你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研究罪己诏?你为什么不用这个时间来研究基本制度?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市区县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我发现北京大学一万个学生中没有站出来选举,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答:我觉得老天保佑,我们现在能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
  问:罪己诏在当代社会有没有对应的文本?
  答:没有。
  问:罪己诏下来后,皇权是怎么自限,是否形成一种惯例?下完以后对皇权哪些部分形成了限制,限制范围多大,是否形成惯例?
  答:自限实际上是有的,比如说,罪己诏常常又是求言诏、求贤诏。这时候大臣、天下之人都可以向皇帝提出意见。所以,你看宋代,尤其是熙宁变法的时候。有几个人提出的建议非常尖锐,皇帝要是心胸狭窄一点,会恨得牙痒。就像唐太宗,回到后宫去说我总有一天要惩治这个乡巴佬,这个是针对魏征说的。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下罪己诏的时候往往是向皇帝进谏的最佳时候。这实际上是自我限制的一种表现方式。当然其他的如减御膳,在现代意义上不能被认为是皇权自限,但在古代还是可以被认为是自我限制的一种方式。还有如连续十来天全部素食,对自己进行反省,自己有什么问题反省后和大臣谈,大臣又会提出种种建议甚至是要求。比如说明代,明代的谏官很厉害,有专门的言官制度。万历皇帝为什么会罢工30年,就是因为言官太厉害了,连看场戏都看不稳。所以最后他就说你们玩去吧,我不跟你们玩了,然后就罢工,躲在后宫不出来。能不能也说这是一种皇权自限?当然他不是下了罪己诏后罢工的,跟这个没关系。但是有大量的类似情况。
  问:中国古代有没有宪政?皇帝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原因和动力下罪己诏的?
  答:说中国古代有宪政这种说法,我无法回答。皇帝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什么动力发罪己诏,根据我所看到的这些材料,皇帝下罪己诏,就是我刚才所讲的,背后都有这样一种共识。这种共识从三代以前就形成了。后来,人们往往认为,董仲舒对天人感应说影响非常大,但实际上从真正的历史上来看呢,汉文帝是罪己诏的创始人,而且他发布过灾异罪己诏。我觉得在真实历史状态下,天人感应这种观念早就形成了。而且这种共识哪怕是在宋代天理逐渐人格化以后,在罪己诏的领域中都没有什么变化。比如说清代的罪己诏和汉代的罪己诏,差别是不大的。它既没有统一的格式,也没有明显的波动情况,只是明代的罪己诏比较少。历代罪己诏几乎没有区别、很难区分,唯一的区分方式用文字学的方式去考证。发布罪己诏的主要动因,是我是皇帝,我对这个世界负有责任。我举个例子,唐高宗不是一个很英明杰出的皇帝,有一回出现彗星以后,一个大臣说出现彗星对整个世界不好、对国家不好,不过我看彗星的彗尾在高丽那边,看来小国要灭了。他的意思是高丽小国灭了就把你的罪过弥补了。唐高宗就说我是万国之王,高丽虽然是小番,但也是我的臣民,岂能委过于他们?这个罪过还是要我自己承担。从这里面可以看得到,发布罪己诏的内心动机就是我是皇帝,我要负责,我只有用负责任的方式才能够表明我配做皇帝。中国古代帝王的人格特征是什么呢?自尊自罪。实际上,自罪是自尊的一种表现。就像刚才所讲,天命是双刃剑,它既赋予权力,也给与责任。所以呢,钱穆钱先生他所谓的“君职论”,是有一点偏的。实际上他当时这种说法是为了纠正另一种偏。当时流行一种说法是“君权论”,认为中国古代的君王就是权力无边。比如谭嗣同有一句话“两千年中国皆秦政也”。你仔细想想这句话是很可怕的,因为如果两千年中国都是秦政的话,那么你每天出门看到的都是一车一车的胳膊,一车一车的腿。秦朝肉刑用得很厉害,随便在路上倒灰的人就要被弃市,你想想秦朝是怎么过的,所以才会13年而亡。所以呢,只有君权和君职加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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