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来自海商法研究领域的一股清凉之风——傅廷中教授的《海商法论》读后感

来自海商法研究领域的一股清凉之风——傅廷中教授的《海商法论》读后感


杨俊杰


【全文】
  对于我国的读者及法学研究者来说,海商法是不折不扣的来源于西方的法律文明。尽管我国拥有长达18000公里的海岸线,广阔的海洋国土,一度领先世界的造船技术,历史悠久的航海史,但是我国现行的海商法中却没有一丝中国传统海商留下的习惯与制度。我国封建时代长期的重农抑商思想和海禁政策,窒息了民间海商的创造力,使其在长期的航海贸易中所形成的习惯与惯例难以保存和发展,更难说让后代发扬光大了。因此,毫不奇怪,晚清的海商法,民国时期的海商法,直至新中国的海商法,无一例外的是全盘移植自于西方。而新中国的海商法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在法律上的彻底贯彻。在未有民法典之前,海商法在上世纪90年代初即率先颁布,其体例之完整、内容之详尽,制度之先进,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好评。这样一部寄托了遵循国际通行惯例、融入国际商业社会理想的良法,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国际航运及贸易的发展。立法者以开阔的胸襟和非凡的勇气,以一部海商法典向世界表明,凡是世界上先进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变成中国学习和实施的制度!
  岁月在不经意间跨越了10余年,在此期间,海商法是否在我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成为有效的裁判规范并引导和规范国际海上贸易活动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有多个角度。其中一个重要的视角是国内的海商法研究成就。换言之,衡量一部移植而来的法律是否获得了本土的生命力,一个简便的方法就是看移植国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因为学术研究的高度是一国法律实践的缩影和指引。对于海商法研究而言,拘泥于法律条文的注释、介绍国外学说和判例的阶段只是海商法研究的起步阶段。这个时期里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主要是大学里的相关教科书和各种形式的海商法条文释义,这类著作的特点是介绍海商法基本常识和制度,在海商法教育中起到了启蒙作用。随着司法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和案例的日渐增多,对海商法各种基本制度深入了解和研究的需要遂日渐增强,因而随后出现了一批诸如研究提单制度、船舶优先权、船舶侵权、船舶物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保险、海事法等内容的专门著作,满足了海运实务及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体现了国内学者对于诸多海商法问题的思考与研究深度。然而读者对于高质量教科书的渴求仍然难以满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