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五抓并举”促审判质量提高

  主要培养以下十种意识:一是培养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法官要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敏锐性。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二是培养公正意识。要把公正视为法官职业的生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的司法程序,让“公正”成为扎根于内心深处的坚强信念。三是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条件。法官是法院的主体,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要具有符合法官职业要求的角色品质,要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四是培养审判独立意识和中立意识。要根据自已对法律的理解和对事实的判断作出裁判,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扰。五是培养平等意识。自觉坚持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六是培养质量意识。要树立审判质第一的观念,以对党、对人民、对法律负责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七是培养效率意识。要树立“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迟来的正义就是不正义”的思想,坚决消除拖拉现象,使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何保护。八是培养自尊意识,深刻认识自已从事的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事业,自觉提升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九是培养司法文明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遵守司法礼仪,坚决防止和克服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现象。十是培养廉洁意识。做到清廉如水,一身正气,执法如山。
  三、抓制度,促职业行为规范。
  “无规矩,不成方圆”。科学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坚持以制度规范为保障的工作思路,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案,用“规矩”来监督制约审判工作和执法行为,把审判管理和监督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把审判活动全部置于制度的监督制约之下,从而有效地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
  一是规范领导决策机制。制定《党组自身建设规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院党组议事、决策的程序,增加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利于群众监督,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实现决策民主、科学、高效。
  二是规范审判管理机制。制定《公正司法责任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法庭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从而为年终考核,奖优罚劣提供依据。
  三是规范审判监督机制。制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审限警示、督办制度》、《超审限处罚办法》,从而以监督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以监督确保公正。
  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制定了《关于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的实施意见》,从法律文书论证、说理、逻辑、语言、引用法律条文等方面对法律文书提出具体要求,通过法律文书,让当事人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从而发挥出法律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和法制教育生动教材的作用。
  五是规范执行措施。对执行中涉及财产评估拍卖的案件,确定评估负责部门;对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规定听证审查部门,防止评估拍卖中出现问题和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严格强制措施审批权限,防止滥用强制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