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快感的事当属骂领导,这不仅是骂者有修养、有责任的体现,而且还是一种很有品位的现代智力与道德生活。但快感也因骂的方式与场合不同而有层次之分。以我之见,当面骂是超爽;公开骂是特爽;背后骂是大爽;心里骂是小爽;不去骂是不爽。由于沉默的还是大多数,所以不爽的人居多;小爽的人也为数不少,但大爽、特爽与超爽的人,可能就极为罕见了。如果极端一点说,判断社会的进步程度与和谐水平,在相当意义上就是看大爽、特爽与超爽的人口比例大小。比例越大,社会就越进步、和谐也就越有水平;比例越小,则反之。
诚然,骂要有骂的根据,骂的有道理、有艺术,才是真正的骂。对于那些相对公认的好领导、好干部,我不仅不去骂,而且还会不失时机的唱赞歌。因为,骂与拍,我都很得心应手,既然能骂,就必然会拍,甚至拍马屁的功夫,要远远强于我骂人的功夫。道理极其简单,骂人要有根有据、有理有节,还是需要付出一点脑力劳动的,但谄媚讨好,是无需智力投入的,只要语言功能发挥正常,再要有一张没有洁癖且不是太过于单薄的脸皮,就可以张口即来,闭口即去。
尽管骂比拍更有技术含量,但总的来说,骂领导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要左手持
宪法,右手持党章,正义就不会堵住骂者的嘴。即便有封口之可能,也不外乎是动用了肮脏与龌龊的人治力量,骂者为此应该舍得付出得罪成本,勇于面对可能流淌出来的各色后果。正不压邪,只具有阶段性,不具有终局性。另外,骂领导,只能就事论事,不应无缘无故地损及人格,亦言之,要以朋友姿态展开骂的行为,把被骂的领导当作好兄弟、铁哥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无聊对立情绪,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尊重领导”。骂者也不应盼望被骂领导前来感谢,只求骂的行为像投入平静湖水中的一颗石子,激起一点短暂的涟漪。因为骂只是一种手段,骂的行为本身,不可能直接改变什么,尤其是尚未形成规模之骂时,就更甭有什么奢望了。
据说台湾有位著名文人把玩女人视为人生最有快感的事,对此他毫不避讳,甚至在电视媒体上公开宣扬。当然人家说那些话,做那些事,是有超量牛气与巨额资本的。我小小的土生阿耿,坦然承认比不上他有如此强大的性功能,因而对“什么最有快感”的答案,也自然与其不同。不过,论语言功能,我却有充分的自信与其较量,尽管火候与胆量大有不及,但我会不断努力,追求卓越。有了这一优势,我逐渐爱上了骂人,骂一般的人没意思,骂就骂领导。因为,这是人生最有快感也是最有意义的一项正义事业。做了,可能会有一死;不做,也有可能会有一死。唯一的区别是,后者的死因极有可能是由于长期后悔而永久窒息。
2007年5月30日凌晨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