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怎么就成了一个难题?
寒昌
【关键词】医疗纠纷;综合治理
【全文】
近年来,全国各地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上到立法(2002年国务院颁布新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下到成立各种应急队伍,目的都希望能够防范和遏制医疗纠纷的发生,正确而平稳地处理好这一敏感问题。然而,实际情况并没有期望的好,医疗纠纷仍然是此起彼伏,甚至一些地方的医患矛盾还有加剧的趋势,使得人们在面对医疗纠纷的时候显得越来越茫然。特别是由于一些不恰当的利益导向,促使医疗纠纷在调处过程中产生了一种非常奇特、而又令医方和政府管理部门十分头痛的现象—“医闹”,使得原本紧张的医患关系,变得更加焦灼,医疗纠纷由此也上升为一个社会问题。如何正确处理好医疗纠纷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是当前医患双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人有幸参加了政法委就这一课题组织的调研活动,感受颇深。现就此次调研的收获,结合长期医政管理工作心得,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与大家商榷。
一、医疗纠纷现状和特点
1、医疗纠纷现状:一是医疗纠纷的数量逐渐增多,涉及范围逐步扩大,但是,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和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比例反而下降;二是以经济赔偿作为解决医疗纠纷方式的处于主导地位,患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越来越大;三是医患矛盾日趋尖锐,病人及其家属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赔偿数额过分奢求,处理难度日渐增大;四是外科纠纷比内科纠纷的多,医疗后果严重的比医疗后果较轻的多;五是社会影响增大,有些医疗纠纷因病人高额赔偿的要求不能满足,则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更甚者聚众闹事,破坏医院财物,打骂、恐吓医护人员,或动用地方势力给医院施加压力;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使医疗纠纷很快传及社会,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2、医疗纠纷特点:一是专业性强。医疗纠纷涉及医学和法学两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医学方面的知识,专业性程度非常高,不仅是隔行如隔山,外行看不懂,就是不同的科室,内科医生要说清外科的问题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由于医学科学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了天然的障碍,使得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不敢轻易决断,而越是这样,患方的疑虑就越深。患方由于缺乏相关的医学知识,又充满不信任感,因此医疗纠纷不断发生。二是涉及面广。可以说每个人都会有生病的时候,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病人,因此,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而每个医疗过程都不是简单的技术服务问题,它还包含很多其它的一些法律关系,比如:价格和疗效承诺的合同关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关系,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的消费关系,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权关系等等。所以说,医疗纠纷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并不仅仅只是医疗技术上的原因引起的纠纷。三是处理复杂。由于医疗纠纷专业性强、涉及广面,也容易诱发一些社会问题,所以处理起来非常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能,牵扯政府很多的精力。加之医疗纠纷的理性处理程序复杂,先要申请行政处理,死亡的还要作尸体解剖,再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后提起诉讼,处理周期长,和患方焦急、不信任的心态形成较大的反差,所以患方一般较少情愿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