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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之意义——访程法光委员、刘剑文教授

两税合并之意义——访程法光委员、刘剑文教授


程法光;刘剑文


【关键词】两税合并;法律意义
【全文】
  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前副局长程法光: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
  (记者 陈默 张彪)
  《21世纪》:两税合并立法经过多年酝酿,曾因争议重大而一再延迟,但是在2006年末却柳暗花明,进展顺利,这个转变中间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程法光:这个问题讨论了十多年,越到后期快出台的时候,分歧越突出,但实际上根本的分歧并不存在,主要还是时机的问题。另外一些部门从工作角度,担心引进外资会不会出现问题。
  实际上,我国加入WTO以后,国民待遇原则和公平竞争的需求也是一个促进,世贸组织要求的法规文件清理种,企业所得税法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最后进展顺利,关键还是各部门统一了意见。
  刘剑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原本计划2005年通过这部法律。现在经过一读就可能通过。这个转机的关键是2005和2006年这两年间,大家共识越来越多,有关领导重视、社会呼声很强,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的意见、中央和地方之间意见一致了,外资有了心理准备和承受能力。现在的草案也兼顾了多重利益。
  《21世纪》:两税合并进程中,外资政策也备受关注,有些观点认为这意味着我国外资政策的变化,怎么看这个问题?
  程法光: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和外资政策有关联,但并不是一个问题。
  经过这么多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整个环境发生了很多变化,我们的资本也像改革开放初期那么稀缺,现在我们对外资的门槛有所提高,对外资质量要求高了,不能想以前那样“饥不择食”,引资结构上要有所选择,使之符合我们的产业导向,我们的外资政策也要另外对利用外资的效益评估要加强,对引资方面的优惠政策也要进行评估。
  《21世纪》: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的对外开放政策也逐渐走向成熟和理性?以两税合并为起点,今后还有哪些地方需要调整?
  程法光:税负只是外资考虑的因素之一,主要的还是综合环境,包括政局、市场和政府效能等。内外有别的政策不是成熟的做法,这次的立法是个好的开端。除了企业所得税外,车船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土地、房产税等方面,现在还是内外两套体制,有待统一。
  刘剑文:现在人们对外商投资有了一个理性的认识,即便现在对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也并不意味我们的政策有什么大的变化。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应该看到,中国经济融于世界经济过程中,我们的政策应该跟国际规则保持一致,特别是世贸组织倡导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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