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专题讲座(一)
刘剑文
【关键词】所得税法;模式
【全文】
第一讲
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模式与历史发展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发挥组织财政收入、调整资源配置,尤其是在调节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越来越明显。
一、
个人所得税法的特点、作用与适用范围
(一)
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于1799年创始于英国,故“英国有所得税的祖国”之称,其开征的原因是18世纪末拿破仑战争使英国的军事支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这个税种的开征为当时的英国提供了约20%的财政收入。与此类似,美国也是为了筹措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于1862年开征了个人所得税,至1866年个人所得税已占联邦政府全部财政收入的25%。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税种。
对于
个人所得税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
个人所得税法是指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
《个人所得税法》),又包括其他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法律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狭义的
个人所得税法,就是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纳关系的基本法,即
《个人所得税法》。简言之,
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