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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场上的前锋——刘剑文教授访谈录

现代法学场上的前锋——刘剑文教授访谈录


林海宁


【关键词】财税法;税法硕士
【全文】
  时间:2004年4月15日下午
  地点:北京大学法学院
  被采访人:刘剑文 教授
  采访人:林海宁
  
  四月的北京,天气闷热。为了采访刘老师,我匆匆地从律所往学校赶。约好了3点见面,可是终于还是迟到了,而且是半个小时。刘老师依然在法学院等我,丝毫没有着急的表情,尽管最近几天他一直很忙。似乎老天一直不肯配合我的这次采访,先是录音笔不能用了,我便用笔写;而后便是笔没水了,我便换笔;其间平时很少响起的手机也开始响了。但是刘老师一如往常对学生的平和,还安慰手忙脚乱的我不要着急。
  作为多年从事财税法教学研究的学者,刘老师著述颇丰。但是,比起一般的学者,刘老师却更加注重与他人的交流。在采访期间,刘老师常用到“互动”这个词,比如教学之间的互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这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蕴含着刘老师良苦用心——法学教学研究决不是闭门造车,而是要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实践的。具体到财税法学教学研究,是要唤醒纳税人沉睡的意识,是要对立法、司法和执法产生影响,进而保护纳税人的权益。刘老师常说财税法学是朝阳学科。“朝阳”包含了两重含义,一方面可以说财税法学的前途很光明,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财税法学至少在当前的法学中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为传统法学所重视的财税法学,要发出声音,便需要全体财税法学人齐声呐喊。在这个传统法学向现代法学过渡的时期,这种呐喊是一种艰难的突破,而这种艰难却代表着现代法学的发展。整个采访过程中,我一直觉得刘老师就像一个前锋,在现代法学场上他选择去突破。
  财税法学显了,现代法学还远吗?
  林:您组织这次全国高校税法教学改革研讨会的初衷是什么?
  刘:北大法学院是中国近代法学的发源地,是培养法学家的摇篮。今年是北大法学院建院100周年,北大法学院见证了中国法学发展的100年。目前中国法学发展正处于转型期,由传统法学向现代法学发展。传统法学的发展以宪法、民法和刑法的发达为标志,而现代法学的发展是以财税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劳动法的发达为标志。我觉得传统法学向现代法学的过渡,很大程度上需要有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财税法教学。另外,目前财税法教学还不为人们所重视,仍然不是法学本科的核心课程。我希望通过研讨会的形式,唤起学界对财税法教学的重视,并使它早日进入法学教学的核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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