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颠覆了杨立对“施恩不图报”的理解,也让已经旅居德国近一年的他第一次真正认识到所谓的“德意志智慧”,还有这个民族近乎于古板的严谨和固执。最后,他终于答应回到克里斯托去接受奖金和奖章,因为他明白自己实在辜负不起那种尊重。
在相距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生在两个不同国度里的高尚行为,却有着完全不同的待遇,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思。也许正是因为这种高尚的行为在我们国家没能受到更充分地善待,我们才不得不痛心地看到5月24日晚,4名青年到北京昆玉河游泳,21岁的甘某下河后溺水,10多分钟后,民警赶到现场,打捞队也随后赶到,但打捞队嫌钱少拒绝救捞,最后被一名捕鱼者捞起时,甘某已经死亡。还有四川宜宾市溪县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宜宾市公安局的一辆警车随后经过事故现场,围观群众苦苦哀求,警车依然扬长而去,受伤少年最后死在现场……
事实上,为了这些“见死不救”现象,我们的媒体没少呼吁,我们的专家没少费心,甚至还有人提出要以立法的方式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惩罚。可更有人提出:救人要有先期的应急机制,要有后期的制度保障,这些都没有错,但机制和制度都只是救人的外在因素,假如我们连救人的内在冲动都不存在,这些机制和制度又有何用?可事实上,我们对于“见义勇为”的高尚行为不仅没有先期的应急机制,更莫说后期的制度保障了,诸如救火的英雄伤残后无钱医治,救人的勇士被诬陷为肇事者,“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情况时常见诸于报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怎么还有勇气要求大家“见义勇为”呢?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其他国家去旅行,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时,可以自己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待回到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官府除了用国库的钱支付赎金外,还给这个人一定的奖励。一次,孔子的一个弟子到国外去,恰好碰到有一个鲁国人在那里做奴隶,就掏钱赎出了他。回国之后,这个弟子既没到处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所垫付的赎金和领取奖励。可是那个被孔子的弟子赎回的人却把这个情况讲给别人听,人们都称赞孔子的弟子仗义,人格高尚,一时间街头巷尾都把这件事当作美谈。谁知,孔子知道后,不但没有表扬这个弟子,反而对他进行了严励地批评。孔子认为,这个弟子没到官府去报赎金与领取奖励被人们称赞为“高尚”,反倒显得那些到官府去报赎金和领取奖励的人不“高尚”了,久而久之,谁还会主动地在国外赎人呢?
看来我们的老祖宗的智慧并不比“德意志智慧”差,孔子批评弟子的“高尚”,盖因非理性的“高尚”往往会扼杀理性的“高尚”,使“高尚”脱离客观实际,成为海市蜃楼或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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