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下的普遍人权批判:基于欧洲的视角——评《Global Law:A Triple Challenge》
徐清飞
【摘要】直面经济全球化,马蒂基于欧洲的视角,一方面反对美国式的独白式普遍主义的霸权性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反对四分五裂的消解普遍主义人权的努力,而给出了一种欧洲式的共同体下的世界法。这种世界法预设了一种普遍人权,这种普遍人权既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预设与论述之间的内在紧张,更为重要的是其预设本身就缺乏一种正当的对人之为人的生活样态的关注的理据。因之,在全球化下,对普遍人权的基础与正当性需要作出一种新的检讨。
【关键词】世界法;普遍主义;共同体;人权
【全文】
很久以来人类的世界主义幻想一直在激励着人类去过一种更善或者更美好的生活,不分中西,均是如此。众所周知,启蒙以来,西方的一代代先哲为了康德的“永久和平”而前赴后继;在我们中国,也是如此,无论是沈家本的世界法律大同还是赵汀阳的天下体系都是这一努力的体现。面对新的情景尤其是全球化对人类生活的冲击,本文的作者马蒂(Marty)立足于法国乃至欧洲的现实,作出了她自己的一种全新的思考。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也是马蒂女士对人类美好共同生活的关注的一贯性的体现,本书是对1996年马蒂的《迈向人类共同法》的思考的进一步深入。在经济全球化可能引致霸权主义与人权的四分五裂可能消解普遍主义的人权的双重压力下,我们到底需要一种什么样法律呢?马蒂给出的答案是一种人类共同法(common law of humanity)。这种人类共同法是面对全球化所带来的风险,人类由哈贝马斯所谓的非本意所愿(involuntary community)的共同体达致一种自愿的或者至少是被欲求的(desired)共同体之下的一种世界法。这种世界法的目标是“经济与人权紧密结合起来的真正多元主义的共同法”[1]。面对市场与人权的复杂交错的现实,要想达致上述的目标,困难可想而知。马蒂的整本书就是讲这些困难与挑战的。这些困难与挑战马蒂总结为三大轴心,即第一,由于国家与地区之间经济上日益不平等以及地方主义上升而产生的紧张局面,人权的普遍性受到了怀疑。在受到这种紧张局面所困扰的星球上,法律的世界化在实践上是可能的吗?第二,各种规范毫无秩序地大量泛滥,鉴别标志混乱不清,给人一种令人担忧的规则混乱的形象,在此情况下,法的世界化从法律上看是否合理呢,也就是说,法律的世界化,作为一个按照法律理性规制的有序整体是否可以想象的呢?第三,在现有的各种国际公共机构的运作丝毫不能保障民主价值的情况下,从伦理上看,法的世界化是否是令人向往?[②]很明显,作者是从经验层面、形式层面、价值层面三个角度对以多元的法律应对法的世界化作出的回应。在这里我所关心的不是这种回应是否有效,而是试图根据马蒂的一系列论述进入到她的前设,一方面探究她的前设与论述的一贯性,另一方面,进一步追问这种前设的合理性。循着这一思路,进一步探究一种普遍人权存在的正当性与人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