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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最小代价获取民主化的最大成果——探讨中国政治改革软着陆的制度设计之李强先生对话

以社会最小代价获取民主化的最大成果——探讨中国政治改革软着陆的制度设计之李强先生对话


李强


【全文】
  刚才季卫东教授从法学家的角度讨论了民主和政治改革的问题。我希望从政治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作一些补充。从80年代以来,中国学界一直关注政治改革问题。就民主问题而言,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知识界的主流是赞成民主的,认为民主化可以解决中国的许多问题。从90年代中期之后,对民主的置疑愈来愈多,觉得民主化可能带来的负面效果会很多。最近,理论家似乎又出现了不少呼唤民主的声音,最形象的说法是民主是个好东西。
  我完全赞同民主具有巨大的价值,但是,在中国实现民主是一件及其艰巨的事业。
  为了理解民主的价值与建立民主的困难,我们首先必须理解民主的内涵及基本要素。不少学者在讨论民主时赋予民主这个词太多的含义,譬如民主作风、允许人讲话等等。这些都是建立良好的政治治理所不可或缺的,但是,这些都不是民主制度的本质内涵。许多事情,如允许人讲话,广开言路,作风民主等,在一个并未建立民主制度的社会也可能存在。
  民主的最基本的含义指的是一种政治制度,在这个制度下,权威的产生甚至重大决策是通过选举投票的方式决定的,或者用一种不太恭敬的说法,是通过数人头的方法决定的。民主最核心的制度是权威的产生需要选举。从西方民主实践几百年来看,民主最大的价值,就是较好地解决了现代社会的合法性问题。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托克威尔所谓的“单子化”,即个人主义化。在现代社会,随着交通的发达,知识的普及,尤其是大众传媒的出现,传统社会中那种精英与社会大众的分野不复存在。人和人变得差不多,托克威尔用了一个很好的词,将现代社会的这种平等化特征概括为“拉平”(equalizing),所有人在社会地位、政治权利方面趋于平等化。在一个拉平的现代社会,政治权威的合法性问题就变得十分突出。传统上,皇帝、国王、教皇等可以诉诸上帝的意志、天命或传统支持其权威的合法性,而在一个拉平的现代社会,这些诉诸都失去力量。民主制度是在现代社会解决政治权威合法性问题的一个重要实践。既然是一个拉平的社会,既然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和其他人处于平等的地位,享有平等的权利,那么,通过数人头的方式选择领导人,决定最大政策,当然就是最具合法性的方式。
  从西方的实践看,以民主的方式解决权威合法性问题有利于民族国家构建和共同体的构建,有利于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有利于培植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感,当然,在许多情况下,也有利于政治权威考虑大众的利益,有利于公共政策反映大众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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