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信息不对称危害的控制
国外经验研究表明,与宣布收购消息之前的一个月或两个月的股价相比,上市公司MBO对股价所产生的溢价高大40%左右,而标准的剩余分析法证明就在公司的控制权完成转移后,这些收益依然会保留。[10]对这些收益的来源分析,可知往往是非对称信息起到重要影响,因为管理层一般总比股东掌握更多的关于公司价值信息。在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利益冲突呈此消彼长的关系时,信息不对称对股东利益危害的可能性迅速变成现实。如有些管理层通过调剂或隐瞒利润的方法扩大帐面亏损,从而压低股价;若股东不配合,甚至继续扩大帐面亏损直至上市公司被ST、PT后再以更低股价收购。而一旦MBO完成,管理层再通过调帐等方式使隐藏利润合法再现,提高年底公司分红,从而减轻MBO融资带来的巨大财务压力。[11]对此正确法律监管必须做到,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管理层的责任机制,明确管理层对公司与股东的忠实和勤勉义务,以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其工作目标;另一方面为保证股东正确的决策性,要完善与严格贯彻实施信息公开制度与财务会计政策,规定对管理层隐瞒信息、误导股东的法律责任,并承认原股东在MBO完成后的一定时期保留对原公司财务状况的知情、质询、追查,直至提起诉讼的权利等。
【注释】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参见胡滨:《上市公司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于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04页。
参见胡滨:《上市公司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载于王保树主编:《商事法论集》第四卷,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604页。
参见孙耀唯著:《企业并购谋略》,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7年版,第99页。
冯根生用自有资金30万元与贷款270万元,购买了杭州中泰合资正大 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50%的国有股中的10%。虽然其未达到控股目的,但已有西方的管理层收购的手法相似。
如华晨集团董事长仰融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购入华晨集团共计665万流通股,成为该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丁一:《上市公司暗中推进MBO》,《中国经营报》2002年4月1日,第7版。
参见吴硕:《美国ESOP和MBO对我国股份制改革的启示》,《广西商业经济》1999年第1期,第16页。
《
公司法》第
59条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