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意大利法概要》译后记

  其次是关于这些学者来中国做讲座的主题,原则上必须由中国方面指定。这一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一般而言,意大利大学法律系的教授,其学术水准是不用怀疑的,否则在大学教职高度稀缺,竞争异常激烈的意大利,他们是不可能当上教授的。但是,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准,并不意味着这些学者对任何问题都有深入的研究。因此具体了解这些教授的个人学术专精的领域,围绕他们有深入研究的领域,来向他们“出题”,既可以不为难他们,为他们所乐于接受,让他们有展示其学术才能的机会,也可以保障他们在有关问题上给中国学界带来的知识和信息,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准和可信度。此外,坚持由作为邀请者的中国大学方面来“出题”,还有另外一层重要的意义。出于人之常情,在与别国学者的交流中,其实我们最希望听到的,总是对那些我们最感兴趣的问题的论述。可是,不同国家的学者由于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其学术兴趣往往不同,如果任由来中国访问的学者自行决定其讲座的主题和内容,换言之,想讲什么就讲什么,那么这种学术交流对于我们自己的价值,往往就大打折扣。所以,一个好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善于将两方面的因素结合起来,要会“出题”,会将国外学者讲座的内容,与中国学界所关注的问题联系起来。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学者讲座的内容最好与中国学界关注的问题有联系,这绝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要求外国学者对中国某一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事实上,在目前中外学术交流的态势中,排除那些专门研究中国问题的专家之外,绝大多数的欧美学者对中国的了解,远不及中国学者对欧美了解的程度。因此,要求“外来的和尚”念“中国的经”,要么是强人所难,要么就是鼓励对方胡诌(如果对方本来就不够严谨的话)。我认为,要求他们详细地报导在他们的国家如果解决我们所关注的“类似问题”,只要能够把他们的经验和教训说清楚,其实对我们就已经构成了一个具有价值的域外参考经验。
  但是,即使能够向对方出一个好的题目,也不一定确保他们来中国所作报告就一定具有高的质量。这里面还有一个如何督促对方认真准备讲稿的问题。我相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即使是谈论某一自己熟悉的领域,一个精心准备了书面讲稿的人的讲座的质量,肯定要高于那些只是列出了几点讲座提供,甚至于片纸不拿,就在讲台上高谈阔论的人。一般来说,国外学者,特别是法律系的教授,本来就是大忙人,事情繁多,因此如果不坚持要求他们事先写出来中国讲座的讲稿,他们大半是不会认真地进行事先的准备工作的,至少他们不太可能事先写出书面的讲稿发给我们。这导致他们到中国举办讲座时,为了保险起见,往往以流于肤浅的常识介绍了事,甚至连常识也介绍得不全面。对于这一问题,我的解决方法是,不厌其烦地坚持要求即将来访的学者,事先写出讲稿的书面文本。并且为了让自己的这一要求更加容易得到接受,我总是附加这样的说明:那些准备得比较好,达到在中国发表要求的讲稿的汉语译本将得到在中国发表的机会,而那些达不到此要求的讲稿,或者纯粹是讲座提纲的东西,对不起,明确告诉他/她,NO!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