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自然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吕世伦;张学超
【摘要】西方自然法观念经历了古希腊罗马自然主义自然法、中世纪神学主义自然法、近代理性主义自然法及现代自由主义自然法几个发展阶段。自然法率先产生于古希腊,有其历史、地理、经济及社会背景。自然法之所以历经二千多年而不衰,基本原因在于:古希腊以来的民主法治传统、自然法的价值追求、理性精神及其在方法论上的特点等具有连续性。自然法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但从总体上讲,作为一种积极的意识形态,其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不容忽视。
【关键词】自然法;法治;西方法理学
【全文】
西方自然法产生于古希腊,历经古希腊罗马时期的自然主义、中世纪的神学主义、近代的理性主义及现代的自由主义几个阶段,绵延两千多年而不衰。在社会大变革、特别是革命时期,自然法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梅因说过:“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一个方向发展了。”[1]
自然法观念吸引了中外诸多思想家、法学家的研究兴趣。本文通过对自然法为什么产生于古希腊、为什么历几千年不衰及自然法的历史地位问题的讨论,试图对其较为忽视的方面作一评论。
一、自然法为什么会产生在古希腊
希腊人强烈的自然哲学及自然观念对自然法观念产生很大影响。这种自然哲学思想在政治法律领域中的表现,就是倡导自然主义的自然法,强调“与自然相一致的和谐生活”。由于古希腊具备当时最为发达的哲学,所以在那里,相应地率先诞生了最早的法哲学或法学思想。正如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所指出的:“我们之所以从阐述希腊人而非某个其他民族的法律理论入手来考察法律哲学的演化过程,完全是因为古希腊的先哲对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有着非凡的哲学洞察力。”[2]但是,“非凡的洞察力”并不是西方自然法的本源,这种本源应当从更深层次的客观的社会历史条件中去寻找。
(一) 历史原因
西方自然法观念的产生是同西方各民族、特别是古希腊民族自发经历的原始社会、尤其是原始氏族制度的特殊情况不可分的。恩格斯曾说:“雅典人国家的发生乃是一般国家形成的一种非常典型的 例子,因为一方面它产生的方式非常单纯,并没有外来的或内部的暴力行为的任何干涉, ——庇士特拉托(Pisistratus) 的夺取政权,因其存在很短,并未留下任何痕迹, ——另一方面,在这里,极发展的国家形态,民主共和国,是直接从氏族社会中发生的;最后,因为我们是充分地知道这一国家形成的一切主要详情的。”[3]希腊国家是在既无内部、又无外部的压力下,完全随生产力、经济关系自发的发展产生。希腊半岛上的每个城邦的成员都确信,本城邦是从远古的共同始祖一代代地繁衍而形成。事实也正是这样,每个城邦都是在确定的氏族组织的基础上演变过来。原始时期的习俗和制度直接转化为人民主权和法治,甚至像雅典那样的民主共和国。这真正是很“自然”的。因此,直到进入奴隶社会时,人们仍认为国家和法律本源于自然的进化,所以应当将国家和法律看成大自然一部分或在大自然的延长线上加以把握。城邦通行的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对神灵的信仰乃至奴隶制度,也不例外。自然界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的城邦法律也至高无上。因而,在希腊人看来,在大自然(包括城邦和法律) 面前,人是无能为力的。[4]正是从这种直观的、朴素的意识中,产生出自然法即自然主义的自然法观念。
(二) 地理原因
希腊有独特的地理条件,临接爱琴海与地中海,除农业之外,还有渔盐之利,商业、航海业和手工业发达。地中海地理环境优越,气候温和,有水域、平原、山丘,自然现象很成比例。高山、平原、爱琴海,适合于人的生存发展,人们认为与自然很和谐,这就使人们产生对大自然的景仰。这是造成希腊人与自然亲和力的直接原因。希腊人总是强调要与自然相一致的生活。虽然他们对这个世界怎么会形成这样壮丽和奥妙的机缘,尚无法作答,但却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的精致纤巧、井然有序所折服。
希腊特殊的地理环境,使他们无须组成一个大一统的民族国家。他们组成一个个城邦,其政治基础是民主的,当然是自由人的民主。虽也有过所谓僭主政治,有过斯巴达那样特殊类型的尚武的集权国家,但从未建成同时代埃及、波斯那样的绝对专制主义国家。而且,古希腊早期的海上迁徙也是促成公平、自然法律观的原因之一。离开旧庙宇和坟墓意味着摆脱了神和宗法血缘的控制。没有这种控制的生活是流动的、自由的。人们之间更容易形成理性而平等的关系。韦伯指出:“除了‘市场’和贵族定居城市外,还有两种重要的现象:一方面是后来控制整个生活的‘竞技比赛’, 其次是:尽管有对神的敬畏,同诸神的关系根本没有约束力, 英雄社会这种对神的不敬,只能产生于流浪迁徙、特别是海上流浪迁徙的结果,产生于他们不必与旧庙宇生活在一起,不必生活坟墓旁。”[5]即使他们为自己塑造了诸如雅典娜那样的神以及最高之神宙斯与欧罗巴恋爱的故事,也和中国的严肃而令人敬畏甚至狰狞可怖的神不同,这些神是充分人性化的,使人感到可爱可亲和愉悦景仰的形象。古代中国,也强调过天人合一,但它是作为一种理想和追求提出的,不是一种现实关系。中国的“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显然不同。雅典自然法首先表现为城邦主义,确信“人天然是城邦的动物”,将城邦法律奉为神圣,这是古希腊普遍承认的自然主义的城邦观念。当时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主张必须要“和自然相一致的生活”,都承认法是自然的东西,人们必须服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