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文明从哪里出发?——《利维坦》、《政府论》和《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综合阅读
田飞龙
【摘要】现代化建设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民族国家主权的独立,但是独立并不等于文明。主权文明的建设是宪法学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主权文明涉及到一系列重要的问题,如主权文明从哪里起步,以什么样的原则或者原则的集合建立主权秩序,
宪法在其中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和起到一个什么样的作用?等等。本文提供的是从西方主权文明建构的基本逻辑线索的角度,考察了三个版本的社会契约论,初步揭示了西方主权文明的基本逻辑线索以及这一线索中的“自然状态”与“社会契约”的一般规定性。这些考察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整体上的法治与宪政建设,对于我国伴随着现代化过程的民族国家的主权文明建构,可以起到一定的提示和启发的作用。
【关键词】主权文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社会契约论
【全文】
第一部分 引言
西方近现代的政治文明是建立在以主权理论为核心的“民族国家范式 ”之上的,这一范式对于建构西方的宪政秩序提供了迄今为止仍然有效的理论证明。尽管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与主权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民族国家范式在国内法秩序建构中的成就不能当然的推及到世界的层面,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范式的危机。觉察到这一问题并试图在理论上进行突破的是赵汀阳教授,他在其新著《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明确指出“民族国家范式”在解决世界秩序问题上的无效性,并提出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核心概念进行理论上的整合与准备,即建立一套不同于西方“民族国家范式”的“天下体系” 。尽管赵汀阳尽力的作了理论上的想象与拓展,但是“天下体系”至少在制度建构的智慧和实效上还难以被证明优越于“民族国家范式”或“主权理论”,特别是在国内法秩序的建构中,“民族国家范式”或“主权理论”仍然显示了其巨大的适用空间。赵汀阳的贡献在于提供了一种思考世界秩序问题的中国传统哲学视角,更多的是集中于世界结构层面的思考。但我们面对的是民族国家的现实,在国际交往中最后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国家利益与国家实力,以实力去追逐界定和追逐利益仍然是国际交往行为中的最基本逻辑。 而且就中国的情况来说,建构国内的宪政文明远比参与国际交往重要,尽管我们都已经不可避免的被卷入了“全球化”的格局之中。就宪法学角度来看,“天下体系”并不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相反我们也许应该更多的从主权文明的理论角度观察和思考中国问题。因此我们仍然需要回溯西方的主权理论,大致梳理西方建构主权文明秩序的基本理路,从而为我们思考和解决中国国内政治秩序的建构问题提供一种在我看来可能更为有效的历史参照。本文的努力就是考察西方主权文明的两个出发点——事实的起点和规范的起点,讨论社会契约论的逻辑线索,从而获得一个连贯的关于主权文明的思考进路。
第二部分 西方主权文明逻辑线索的展开
西方主权文明的逻辑线索的展开是一个复杂的的历史与理论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多位经典作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尽管他们的历史情境、个人立场、理论进路和思考逻辑不尽相同,但是基本上都开始从神学走向人学,开始寻找权力的世俗基础,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阐释主权概念,解释政治共同体的权力来源与秩序生成。“马基雅维里、康帕内拉和其后的霍布斯、斯宾诺莎、胡果-格劳修斯,以及卢梭、费希特、黑格尔等都已经用人的眼光观察国家了,他们是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 这是西方社会伴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来的文明发展的基本方向,即将传统的神圣物建立在世俗的基础上,建立在人而非神的基础上。因此,真正的主权文明必然是世俗性的,尽管一些经典作家在参与这一历史作业时内心可能仍然保留着对上帝的虔诚和信仰。社会契约论,在西方主权文明的建构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由于权力不再以神意 或强力为基础,而必须以世俗的人为基础,因此以什么样的程序和方式达成合意便成为西方主权文明建构的第一步。因此,权力合法性的基本论证模式在近代发生了一次根本的转向,即由神意论 转向合意论,这一转向是西方政治文明秩序的第一道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