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如何正确看待《道德经》?这是需要人们认真对待的问题。作者以为,首先要有科学的学术观点,对待它既不可迷信,也不可轻视,更不可简单抛弃。其次要有正确的思维方法,就是运用本质“还原法”思维或者道学玄思。第三,要排除历史主义、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等陈腐的主观理论成见。第四,不可套用先人之既定之说。第五,要结合现代世界社会实践和社会未来发展趋向综合研究。第六、知“道”,知行合一是关键,不可只是抽象推理,更不可望文生义。那么如何才能感受到“道德”真理呢?怎样推广其思维方式呢?这是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很难准确回答的问题。《道德经》作为伟大哲学著作,世界上千千万万人阅读解析实践着,吾人实在不敢独称把握其真谛,作者也只是尝试解之于《<道德经>的法哲学探析》,但深感个人之力不足,学识浅薄,解析非常不准确、不完善、不透彻。或许在法学界这只是个新的开始,法治“大道”真理奥妙之门还远未踏入,未来还需要知识界广泛合作,需要法律人学术组织的共同长久之努力、实践、发展、传播。第七、《道德经》是此在之言说,显普世之真理,排除主客观之分,认识态度中立,无所谓出世入世,消极积极之别。第八、《道德经》是阴性内视超微观理性认识的终极科学,是关于社会问题的元科学——原理、公理、普遍、本质的理论,可以称之为是关于零维世界的学说,是一种关于存在者-存在整体视阈中的科学学说。
15、“道”是什么?按照现象学的思维,从本体论而言,“道”就是“道”,“道”就是绝对的存在,是自在,就是绝对空间、是超越时间性的存在,此外它什么不是。从认识论而言,“德”是对“道”的认识、发现、实践,是存在“道”的虚无化存在,是自为,是绝对时间、绝对意识,超越空间性的存在。
二、关于《周易》
1、对于《周易》,历史上人们更加神秘化,似乎曲解也更多,即使在今天的学术界也不为正统而归入末流。作者也是深感好奇而学之,但十几年来不得其要领,搞不明白其来龙去脉。究其根源,误入他人之途,寓于成见之故,真正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周易》使用空前绝后的卦象思维方式表达社会真理,后人因此而把它神秘化了。其实,这种“象思维”人人在用之而不觉,是人类本来的思维能力。用现在的语言说,就是《周易》作者使用了抽象语言无法准确表达的形象语言概括着社会人事之真理,以社会比之于“自然”而已。其“道”不外天人合一,阴阳变化,是时空关系与人类“自然”共在的表达。所以,理解《周易》必须利用“象思维”,之后才辅之以逻辑解说。可谓无象不言易,无辞不解易。也就是说,理解《周易》关键在把握整体“象思维”方法,至于怎么解释不拘泥于一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有无穷奥妙,用中国象棋游戏可以最好的比喻其理。如此,我们可以理解发展它,而不是将它神秘化或教条化,也不必要争执其只言片语的孰是孰非,真是跳出山界外,才自达九重天。
2、《周易》以卦象道说真理,总是鲜活的、生动的,能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而不拘泥于死理。这正是其优越之处,同时也是最容易误解之处。看起来,似乎人们可以主观妄断而无定理,然果得其法,必得其识见;而不得其法也可生万种谬误,这也说明真理的相对绝对性。《周易》给的是方法和参照,也同样不是讲的定说死理。至于孔子解释《周易》可以说得其一面,绝非普适绝对真理。后世阐述则越加远离其本质,不懂得《周易》是方法的道理,拘泥于片面妄言和表面领会,只能是曲解不得其意,所以,才有算命、迷信之流行,实在是大谬不然也。实际上,《周易》所谓的命运不过是对生命本质的说法,《周易》是对要把握人生命运、不屈服于命运的自由人的一般生活道理进行一种解说,它和宿命论完全无缘。
3、《周易》64卦,上下二体,可以演变192易,表达了上下前后左右六种空间位置关系。历史上的《周易》之八卦表达的不过是天地人是存在-存在者整体体系的八种空间关系,六爻表达的不过是事物(天地人)运动的时间关系,64易不过是时空关系的具体化。至于本书阐析《周易》的60易,并无顺序,只是想说明《周易》的卦序排列是无序的,偶然的,顺序只是一种阐释便宜的方法。所谓社会“人道”的循环律,只有概率意义,而不是个体之必然宿命。所谓人的命运也是可以改变的,没有完全绝对无条件的、不变的真理,“我”是绝对自我负责的自由存在的存在者。
4、如果从时间域看,则《周易》的每一上下卦代表过去和将来,整卦代表现在。现在决定于过去和将来,现在此在偶然,我的命运是我选择并由我决定,所以,应自己占卦不要别人算命才是准则,既所谓命运在自己手中。过去存在,未来虚无,现在不在却是此在。时间三维不是点、不是线,不是面,而是场域,空间化;如果从空间域看,则《周易》每一整卦代表左右、上下、前后三种,而不仅仅是上下关系,前后(因果)关系决定于上下关系和左右关系;从时空统一域看,上下关系是空间因果性关系,先后关系是时间决定性关系,整卦是在偶然中不确定待定的,一旦虔诚求得一卦,存在者-存在整体关系确定,“天人”关系现实化、具体化、特定化、为我化,即存在-存在者整体场在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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