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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医疗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公益性能否兼容

  但是中国2003年没有任何医保的人是65%,到2006年因为我们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项目的开展才下降到50%左右。中国城市原本有一个职工最低医疗保险,但是也只是覆盖了46%左右。总的来说,我们的医保保障范围较小,因此我们需要在原有的医保基础上对其进行改善和推进。首先就是要将城市的从业人员,包括所谓的农民工都纳入到医保范围。第二就是城市非工作人群的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最后是针对低收入者的医疗救助制度。农村呢,现在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思路。
  改革现在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思路上,针对农民工现在已经有了大病保险,但是看门诊的费用不包括在内。未成年人则可以参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于低收入者的医疗救助体系,从2005年开始已经在全国的各个城市展开。对于少数发病概率低,但是治疗费用高的病例,可以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
  我们刚才讲的东西都是医疗服务的购买,讲的只是第三方购买者应该怎么做,但是还没有涉及医疗服务机构,即供方到底是什么。如果只从供方角度来看,改革医疗结构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公立化,另一种是推动民营非营利组织的建设。
  医疗服务的组织形式大体有三种,一种就是私营的盈利性机构,即企业;一种是民营的非营利性组织;还有一种是公立的。究竟哪一种形式能够发挥社会公益性呢?也就是说,它能够做到更便宜呢。这是个问题。我们中国学者有一种思维定式,认为公立的就便宜,就能体现社会公益性,一民营就会出问题,很多人还断定发达国家公立医疗机构是占主导性的,市场机制在医疗机构中没有地位,这其实是错误的。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初级医疗服务,即门诊主要是民营的,简单来说就是个体户,真是没有人的地方,政府去设立公立的。那住院呢,英文中叫次级医疗服务,是公立还是民营因国家而异。大家都知道,经济学中有定论是很少见的,但是经济学中就有这么一个定论:医疗机构是公立还是民营跟它的医疗服务费用高低没有关系。在我们国家,医疗机构公立的太多了,照样不便宜,医疗费用涨幅程度也较大。
  实现全民医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出资,一种是购买保险。国家要真的主导,并不意味着国家来提供服务。另外一个争论是政府究竟是购买医疗服务,还是建立一系列的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相当一部分人主张建立事业单位来提供服务。我们是反对这个观点的。我认为国家的角色应该多样化,付费的人不一定非要是提供的人,最好都分开。想让政府什么都管,一方面管不过来,另一方面还会滋生腐败。
  综合以上的思路,公立的医疗机构改革有很多措施。十四个部委都在讨论改革方案,实际上归根结底可能只有两种主导方案。一个方案是社会保障为主,商业保险为辅,建立一个全民医保的体系,这是一种社保模式,就像我上面说过的那样。第二个方案是公费医疗体系加上社会保险加上商业保险,是一种混合制度模式,相当于在第一个方案中加入了公费医疗的部分,因此又叫基本卫生保障的公费医疗体系,想达到基本卫生保健的全民覆盖。通俗点说就是看小病国家买单,比如说小病到社区医疗机构去看,而大病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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