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我爱上了白酒,并且天天想喝。因为总有人请客,也就几乎天天有酒喝,感觉忽然从学校书生一下子过上了神仙的日子。白酒容易醉人,只要不太过量,一般也至多晕头转向,胡言乱语。但那种感觉实在如同飘在云间,随心所欲,自在至极。那时流行《常回家看看》,每次饮酒归来,总是听到大街上播放的那首歌,不禁让我带着酒性仿佛身临其境,初恋的幻想、爱情的浪漫,在麻醉的脑海里如波荡漾。实习期限是一个学期,整整半年,但也好似一晃,很快就过去了。庭里的各位老师,无论是业务上还是生活上,都对我无微不至的培养和关怀,短暂的几个月结下了深厚的感情,临别时热情相送,但也就是在这时,我彻底大醉一次。记得那次我喝的应该也不是太多,一瓶白酒加五六瓶啤酒的样子,但速度快,效率优先,又没兼顾公平,每人敬一杯,轮流倒换,觥筹交错,三下五除二就把我灌到桌底下了。后来我是被抬回宿舍的,次日醒来,神魂颠倒,眼镜也不见了。打电话到酒店,得到答复说前一天晚上因烂醉如泥,混乱中早就被踩碎了。在睁眼瞎的模糊状态下,驾驶员驱车把我送回在烟台的学校。那一回,我首次体验到了醉酒的危害,至少我失去了一副自高中以来也没换过的劣质眼镜。
法院实习的那段日子,我不仅初步接触了审判业务,收获了不少专业上的实践经验,而且还学会了劝酒,尤其是劝酒的一些经典语句,都是在那时学到的。如“感情薄,慢慢磨;感情深,一口吞”、“能喝一斤喝八两,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能喝八两喝一斤,党和人民才放心”、“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喝一口”等等。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派上了用场。当然现在很少有劝酒的情形,大部分劝酒词都已忘记了。
那次大碗喝酒,在我的个人饮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尽管大醉,但没有因此厌恶白酒,反而进一步提高了饮用白酒的能力。遇到好友知己,总要以白酒对饮,甚至从骨子里觉得白酒之外没有酒,唯有白酒才能情系你我。在不少场合,我也小有成就感地享受过“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快意。酒后欢歌大啸,为所欲为。直到2003年,我依然保持着对白酒的情有独钟,专一地热恋,绝无二心。更甚者,我还幼稚地以此为荣,当作我求职应聘的特长,这在高校毕业生一般求职面试中可能属罕见情形。记得一家法院来学校招聘,我就牛气冲天,在考官面前大放撅词,说什么“我一能说二能写三能喝,最适合去法院工作”,并且拿出充分确凿的证据论证了“三能”的必要性以及与法院工作的需要关系。真没想到,越是这样牛气,反而越是灵光,上午面试,下午就来电话说可以签约。一些“谦虚过头”的应聘毕业生,反而遭遇了拒绝。由此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面试不必过于谦虚,真实展现自我才是真。这其中的道理,与我喜欢饮酒的性格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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