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干部包村与村民自治
万传华
【摘要】自从电视剧《福星临门》的播放,包村干部杨玉兰的形象走进中国农村的千家万户。这种干部包村、领导蹲点现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普遍采取的支农策略。然而,包村干部这种称谓是否如恰当、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角色定位、如何处理包村干部与村民自治的关系是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因素,也是我国宪政建设的基本内容。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包村干部;村民自治
【全文】
最近,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放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电视剧《福星临门》。该剧反映了某市委开展“文化下乡,干部包村”工作,抽调大批优秀党员干部下乡包村的背景下展开。剧团副团长杨玉兰被派往田村包村,她的任务是协助村委开展“提高农民精神文化素质,以富带贫,共同促进,建设和谐平安的新农村”,从而发生了一系列生动的故事。一时间,包村干部形象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话题。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该片的主题思想和引领意义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在当前背景下各级政府层层设立的“某某局驻村工作组”、“某某包村片长”、“某某包村干部”等现象要理性看待。人们不禁要问,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包村干部”到底是什么形象?这种称谓合适吗?他们为什么不称公务员?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角色怎样定位?他们怎样处理好协助与村民自治的关系?针对以上疑问,笔者对新农村建设的包村干部的称谓、角色定位、和村民自治的关系谈谈自己的看法,以期促进我国的宪政建设。
一、不应称包村干部,应称为协助型公务员
包村干部是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采取的一种支农形式。其设置的初衷是这样的:干部下乡包村既缓解干群关系、锻炼年轻干部,又解决农村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实际上,政府的有关三农话题的公文中“包村干部”(有的称驻村干部或蹲点干部)的字眼到处可见,可以说成为专业术语。同样,农村的村庄地头也竖着“某某局长”包村或片这样醒目的牌子。其实,新农村建设前包村干部的形象在村民心中有特定的内涵:今年这个干部来,明年那个干部走,人换策改,劳民扰民,。那么,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包村干部”称呼合适吗?究竟需要什么形象的“包村干部”?我们简单分析就知,这里的“包”是承包的意思,通常是政府各部门为完成支农任务和具体工作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并规定具体的奖惩规则。合同双方主体并没有村民,只是他们作用的对象,以至于出现工作中干部和村委会、村民之间出现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主仆型关系。因此,“包村”与村民自治思想不相和谐。我国《
宪法》第
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中,包村干部干涉属于农民群众的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我们要切记,新农村建设的真正主体是农民自己,包村干部只是协助新农村建设的。依照《
公务员法》,这些包村干部只是各级各类的公务员,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是协助型的,如果包村干部牌改换成协助员——协助型公务员,也许更能亲民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