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3项基本功能外,白色条款可能还有其他功能,但因其他功能不是特别突出,故在此不作论述。
(二)黑色条款之功能考察
如上所述,黑色条款是指可能对竞争产生严重影响而不能得到豁免的许可合同条款。常见的黑色条款有:(1)限制一方当事人确定许可产品价格、价格组成或折扣的权利。(2)不许一方当事人在相关市场上与另一方或与其相关的企业在竞争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方面进行竞争。(3)没有客观上的正当理由,要求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接受各自领域内有可能向相关市场上其他地域销售产品的用户或转售商提出的订单,或阻碍用户或转售商从相关市场上的其他转售商处获得许可产品。特别是通过行使知识产权或通过其他方法,阻止用户或转售商从许可地域之外获得许可产品,或阻止其在许可地域内销售其从相关市场上合法获得的许可产品。(4)原本互为竞争对手的生产商之间订立的许可合同,限制一方在相同的技术领域或相同的产品市场上只能与特定的顾客交易、或限定了销售形式、或为分配顾客禁止对该产品采用特殊包装。(5)除集体豁免范围以内和白色清单条款所列的情形外,限制被许可人生产许可产品的数量或限制其利用许可技术从事经营活动的数量。(6)强迫被许可人将其在使用许可技术中获得的改进的或新的使用方法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许可人。(7)许可人在豁免期限之后仍然不能授权其他企业在许可地域内使用该技术或一方仍然不可在另一方或其他被许可人的地域内使用该技术。
由上可知,黑色条款的主要功能是排除竞争,以便其独占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自由竞争是每一个市场经营者参加市场经营活动的基本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利用其优势地位限制竞争、垄断市场的做法都是为反垄断法所禁止的。而专利许可协议中的黑色条款明确对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在专利技术所涉及的领域或者相关市场进行正常交易活动或者研发活动进行限制,这是很不公平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价格是产品的货币体现,是经销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们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遭遇的与销售有关的难题都与产品的价格密切相关。在通常情况下,制定一个相对均衡平稳且具有前瞻性的产品价格,是经营者成功经营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使产品价格较好地适应市场和经营者的客观需要,经营者只有在全面考察各种因素之后才可能给其产品一个合理和有竞争力的定价。⑤但是,如果专利许可协议中的许可人利用其所占有的竞争优势,在价格方面对被许可人加以约束,毫无疑问会使被许可人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黑色条款是一种反竞争性条款或垄断条款,是不能豁免的对象。
(三)灰色条款之功能考察
专利许可协议中的灰色条款,实际上是介于白色条款与黑色条款之间的一种条款,其既不像白色条款那样肯定地享受集体豁免,又不像黑色条款那样肯定地不能被豁免,所以其主要具有调和功能。具体而言,在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就标的技术进行实施许可协商或者谈判的过程中,有些事项处于性状不详状态,即既不能肯定也不能否定,面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之间达成一种既不明显违反
反垄断法也不完全符合公平竞争条件的条款,使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某种程度的调和。例如,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不是出于使被许可人充分利用许可技术或确保被许可人的产品符合许可人的质量标准的目的,而是要求被许可人接受某种质量标准或者接受其他许可内容及其他商品或服务,或者禁止被许可人对其专利技术的有效性提出质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