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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过边境去立法——柏拉图《理想国》的一个注脚

  按柏拉图的看法,在洞穴比喻的描写中,洞穴外面是对“理念”(相,形状,外观)的说明,可以自由的眺望一切处于白昼中的事物,只是在“理念”之光中才看得到能被视之为“现实事物”的那一切东西,倘若人没有看见这些“理念”,就决不可能把各种东西感知为一座房子、一棵树、一位神等等,那种被认为是唯一的和真正的“现实事物”,那种立即可见、可听、可触、可算的东西,始终只是“理念”的投影,因而只是一个阴影。[③]洞穴内的晦暗不明隐喻了洞穴内是意见充斥的世界,意见是洞穴这一语境或系统之内所能够取得的知识;而从洞穴的挣脱去到洞穴之外,在洞穴这一语境或系统之外的光天化日下了悟到真理,作为使事物的“无蔽”(显现)成为可能的“理念”的真理是只在洞穴之外才能获得的知识,有关于洞穴内晦暗的知识也是只有在去到洞穴之外才可能懂得了的。洞穴之内与之外场景的差异构成了真理与意见的可能语境界分,洞穴内的幽隐晦暗、虚影飘浮喻意了城邦民众的可能性生存境遇,洞穴外的光天化日、真切实情的无蔽状况则称示了哲人存身的可能性区域。因此,真理与意见的分别和歧路就开始于洞穴内与外的分隔,洞穴内的挣脱与扭转到洞穴外勾画出了由意见划向真理的旅程。大概存在着真理或智慧的洞穴之外的知识世界,是只有具有哲人禀性和天赋的人才有资格也才有机会和可能去到的地方,民众就只配留守在洞穴内了。即是说极有可能成为哲人的人固然具有哲人的禀性和天赋,是“金”的质地的人,却也需要有恰当的教育和好运道,需要在一个良好的知识环境之中受到“成为一个哲人”的教育或使哲人成为哲人的真理/智慧的教化,这种教育让极有可能成为哲人的人成为哲人,去追求终极的整全。只有民众禀赋的人或“铁和铜”的质地的人无需聆听哲人的真理/智慧的教化,聆听也是无有教益的聆听,民众大概只要生活在日常尘世生活之中的常见常感或意见的教育氛围之中,有着居家过日子的破碎知识就好了。哲人之所以能成为哲人、民众之所以能成为民众,并非在哲人或民众生临世界的开端就已经完成,而实是与所置身的“成长”际遇有很紧要的关联,哲人需要化育才能成就,民众在训导中“成人”。或者说需要根据每个人自己的天性和禀赋进行恰当地教化,合适的教育境遇在哲人与民众皆能成其本身的过程之中,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如果说哲人守得住哲人的道问题不大,民众可就麻烦得多,具有基于洞穴或系统之内的语境所能有的知识类型的民众总是喜欢僭越该有的地盘、时常乱糟糟的以至于乱了正义、没有秩序。哲人是爱智慧的人,想要“为生民立命,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哲人有为民众立法的担负,那立的是什么法?哲人在洞穴之内与之外穿越的意象或多或少指向了对于立法的追究。哲人要教导民众去弄明白洞穴外绽放出的真相,超越意见达到真理,通向存在得以生存和显现的真实场所。因此,哲人立的法就是要民众通过一定的规矩去发现自然正确,在朝圣的路途之中对于真正的思敞开大门,发现、显示自身的所是并揭示存在。这是一场永恒的朝拜神圣之旅:对于神圣或神性虚怀敞开。法律正是民众“成人”的法门。在法律烛照洞微的正义和秩序中,洞穴外的知识类型——真理分派曙光给洞穴内的知识类型——意见,试图将洞穴内“不思的一大堆”“转渡”到思的区域,让民众得以超越意见遮掩的知识世界。因此,如果说哲人教育民众的实质就是为民众立法,把民众安定在法律的规矩经纬之中,行民众可以行的事,关键也许就是要民众懂得守住民众的道。或者说哲人教导的只是要针对“天性有差等”的人施行“自然而然”地化育,让其要“恰如其分”地各安其位、各尽其职,可是哲人怎么就有教导的资格?哲人拿什么来教民众?换句话说,出于偶然好动道的恩赐,哲人基于洞穴之外的语境所秉有的知识类型——真理是高贵的,理当出掌城邦,能为城邦的民众规划出神圣的幸福,那么又是什么样的缘故使得哲人具有这样的高贵?哲人秉承的知识类型——真理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机密以至于要优越于民众拥有的知识类型——意见,真理可以为意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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