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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评论2007年:“宪政”这个大词,让我们从“开会”说起

法治评论2007年:“宪政”这个大词,让我们从“开会”说起


胡健


【关键词】开会;宪政;公民
【全文】
  无论是现代文明社会,还是原始蒙昧的部落,“开会”都是日常生活中绕不过去的“必备事项”。大到每年备受全世界瞩目的“两会”,五年一次的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小到一个社区里召开的业主大会,一个学校里召开的学生代表大会,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的日常生活与“会议”息息相关,须臾不可分离。“开会”同样是每个行业中重要的制度运作载体,国家公职人员只有得到抽象的“人民”通过“开会”的任命才能走马上任;大学老师的学术成果、学术道德和个人品行只有经过同行评议,通过“学术委员会”的“开会”认可,才能如愿以偿地获得“教授”头衔;田间地头一名普通的农民,也要经过慎重的思考,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让信得过的人通过“开会”,成为全村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作为三百六十行中某一行当中的一员,我们必须信任“开会”这一载体,并通过“开会”让这个行业正常地运转。
  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开会”的重要性早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共识。美国一位名叫罗伯特的将军,由于一次主持会议失败的经历,下定决心把如何开会研究透彻,写出了一本被称之为“开会圣经”的小册子——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本小册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影响了整个美国社会的运行效率和民主程度,据说每个国会议员的案头都必备这本小册子,因为,国会议事未尽事项,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准。中国的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同样重视“开会”,他把“开会”视为中国民主启蒙的起步,更把会场视为民主培训的重要课堂,因此参考罗伯特议事规则,也撰写了一本有关如何开会的小册子,名曰《民权初步》。因为如何“开会”,是“吾国人行民权第一步之方法”。
  其实从宪政的角度来看,“开会”承载着三个非常重要的职能:一是民意汇集,无论是直接民主,还是间接民主,都需要“开会”这个程序,来彰显民权,汇集民意,反映民声,集中民智。一个坚持“开会”的国家,不一定是实现民主的国家,假民主自然也可能通过“开会”而大行其道;但一个“不愿开会”或“不让开会”的国家,肯定是一个专制的国家。二是权力监督,无论是国家政权还是社区自治、团体自治,都涉及一个“授权”之后的权力监督问题,这个问题,同样要通过“开会”来解决。“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只有获得人民代表大会的“信任”投票,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运行才会得到合法的确认;村委会的工作能不能让全体村民满意,学生会的服务是否得到全体学生的认可,业主委员会的奔走能否得到全体业主的信任,一样也要接受“开会”的监督。至于形形色色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恳谈会,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对各式各样的“权力”进行有效制衡的会议。三是决策执行。授权、监督解决了一个权力运行的合法性的问题,但任何一项“权力”都要通过决策、执行来落实,如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沟通协调、吹风研讨、表彰先进、总结成绩,这些工作同样也要“开会”。然而被广大民众质疑、批评的“文山会海”,却正是这一类的“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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