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扫地——法律的能与不能
陈夏红
【全文】
王天成诉周叶中剽窃案终审以原告败诉告终。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尽管“天下士人不服”(许章润先生语),但媒体和舆论对此似乎主动或者被动地失去了兴趣,不再有此事件刚刚揭露时街谈巷议的热闹。如果是被动地对此事件噤声也就罢了,毕竟天算不如人算;可是如果媒体和舆论主动地都对此丧失兴致,恐怕问题就比较严重了,——公众不光对此事件失去了兴趣,更为严重的是公众对于法律丧失了信心。
如同所有“以法律为业”的法律人一样,笔者对于法律在公平处理日常生活纠纷中所具有的终极且不可替代的功能,一向有着最大限度的预期与信赖。甚至常常会以类似这样的数据而沾沾自喜:从美国的历史上来看,担任总统的42个人里面有21位是律师出身;起草美国宪法的55位先贤里面,有30位是律师;在美国宪法最后文本上签字的39人中有24位是律师;在美国参、众两院里,有1/3以上的议员都曾经从事过律师工作(《江平文集》,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605页)。笔者甚至不揣浅陋地附庸风雅,如果真有所谓和谐社会的话,那么和谐社会的最为重要的表现之一即是法治昌明,法律是正当权益牢不可催的保护伞,法律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信心源泉。然而如此一起于事实于法理都无懈可击的学术剽窃事件,如此一起法律关系异常简单明晰的民事诉讼案件,居然就以一种反公平正义的结果结束了。尽管原告代理律师浦志强声明“我们决不放弃”,但是对于我等旁观者而言,我们不放弃又能怎样呢?连法律都不可能维持公平和正义了,我们还能期待什么?
有一个韩国电影《假日》,主人公本来是安居乐业的老百姓,因为阻碍以汉城奥运会为名的征地拆迁,被司法机关合谋而锒铛入狱。主人公在狱中受尽凌辱,遂越狱但最终仍被公安机关围剿。对着枪口,绝望的主人公喊出了“有钱无罪,无钱有罪”的声音。在这个电影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无法无天的权力伴随着金钱的魅力是如何产生巨大的能量,权钱交易完全可以肆无忌惮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法律的尊严降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层面。王天成诉周叶中案的终审结果何尝又不是如此呢?剽窃者是“大名鼎鼎”的宪法学教授,被剽窃者是大名鼎鼎的前宪法学讲师,如此荒唐的两造中,剽窃者肆无忌惮,被剽窃者无可奈何,万般无奈对簿公堂,两审终审却最终得到“剽窃合法”的结果。美国最高法院第一位大法官约翰•杰伊曾说,“过去的历史表明,将正义运送到每个人家门口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如何以一种有益的方式做到这一点,就远不是那么清楚的了。”换句话说,正义不光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可是你意识到没有,“剽窃合法”,这,就是我们所能看得见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