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临宏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研究》,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4期,第60-61页。
室井力主编:《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1页。
法治斌:《行政法律关系与特别权力关系》,载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
翁岳生著:《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0年版,第139页。
何意志著:《德国现代行政法学德奠基人奥托·迈耶与行政法学的发展》,载奥托·迈耶著:《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序言第6页。
伍劲松:《论特别权力关系》,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第28页。
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下册·欧洲
宪法)》,中国政法大学2005年版,第351页。
这里所指的德国法系教科书是指前引之翁岳生先生主编的台湾行政法教科书。
从某个意义上,德国还要受到美国宪制的影响。这与美国在德国战后基本法制定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密切相关。
陈端洪著:《中国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18页。
] 囿于文章主题,本文只能就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对峙进行探讨,但这并不代表忽视立法权与行政权对峙的意义。行政法为行政权提供合法性,当然离不开立法权所提供的法律框架;该框架是行政权与公民权利、行政权与司法权两种对峙状态的界限。
【参考文献】1、王名扬著:《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
2、翁岳生主编:《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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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enneth Culp Davis & Richard J. Pierce, Jr., “Administrative Law Treatise (Third Edition)”, Volume Ⅱ,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4;
11、翁岳生著:《行政法与现代法治国家》,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0年版;
12、王锡锌:《需求、学说与革命----以正当法律程序的“革命”与“反革命”为个案的分析》,载《法商研究》2001年第3期;
13、伍劲松:《论特别权力关系》,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4期;
14、杨临宏著:《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研究》,载《法学论坛》2001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