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中国处境——在上海性与法律研讨会上的讲话
贺卫方
【全文】
尊敬的各位女士们、先生们,这节由我来主持,大家看到的日程表上,本来是由陆志安教授主持的,但是他下午有安排不能来。因为陆教授是法学教授,所以会议的组织者找另外的法律学者来主持,我很荣幸地被选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热衷于规则,比如说遵循先例、传统,所以今天的讨论也遵循柯比大法官所树立的先例,谁要发言,请把自己的名牌竖起来。我是北大法学院的教授,在这之前对性的问题没有任何研究,因此参加这次会议对我来说真的是很好地学习机会,一开始的时候,我们的组织者告诉大家,对于中国而言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对于我的人生来说,今天也是里程碑的事件,我看到了以前在我们的生活世界中被刻意隐瞒的事情,当然也是由于研究领域的差异而甚少了解的事情。
因为不再有机会发言,作为主持人,我得到许可,可以先从一个外行的视角简要地谈一下自己对于会议主题的看法。中国在涉及到同性恋或者同性婚问题上面,有非常大的障碍,第一个是家族主义的社会传统仍然是今天的现实。历史上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说法,不孝的行为很多,比如说没有孩子,没有人继承地位、姓氏,这是最严重的事项。也许上午有哪位朋友的发言可能过多强调了在上海的城市里面,让人乐观的景象,像孙中欣教授在发言中告诉我们上海的情况,上海是中国的一部分,但却是不太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我们到农村看看,同性恋者生活在农村,不想要孩子,也不大可能收养孩子。一个在农村社区里不能繁衍自己后代的结合是会遭遇极大的社会压力的。
第二个中国非常特殊的问题,在中国我们有计划生育政策,这个政策使得城市里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而且国家千方百计减少人口。从减少人口的国策讲,政府应该非常高兴看到同性的婚姻,因为他们不会再生产孩子。但是上午的时候葛维宝教授提醒我注意,一个孩子的政策可能产生另外的问题,那就是正因为有一个孩子,所以要求在往下传递自己的家族血脉的热情,其强烈程度会大大加强。的确,这里会出现国家与家庭或者家族之间的冲突。过去有五个孩子,一个不传代没有问题。但是现在只有一个孩子,我相信父母亲属对于孩子的同性恋会产生更大的焦虑。
第三个中国非常特殊——至少比起美国或者澳大利亚非常特殊——的一点,我认为文化的多元性不够,更严格地说是主导文化过于单一。在美国人们可以看到,来自许许多多不同地方种族的人组成的美国,在中国虽然有新疆、西藏这样的少数民族地区,但是整个国家绝大多数是汉民族以及由于同化而与汉民族极其类似的文化,对于不同类型的选择,可能产生更大的压制。我们这里经常有些人说中国的历史没有欧洲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宗教战争,所以我们在宗教方面是非常宽容的国家,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宗教冲突。这个说法也许可以质疑。大家知道,曾经有犹太人在中国长久生活,在河南省的开封就有犹太人。一百多年前,美国传教士丁韪良还去拜访过那里的犹太人。犹太人是有自己的语言、独特的宗教信仰,是很难被同化的信仰群体。但是中国成功把犹太人给同化了,作为一个独特的血缘及信仰族群的犹太人在中国彻底消失了。这是否可以反过来说明中国的文化是一种不宽容的文化,我们也许在政治上可以容纳一个异族的入侵者(例如满族人当皇帝),但是文化上,我们就一定坚持“华夷之辨”,坚持“夷狄入中国则中国之”,而且这种消除异己的能力是巨大的。这样的话,在中国的文化环境下,一个人选择一种非常不同于多数人的行为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而且也很难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