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的现状及瓶颈分析
新世纪伊始,我国成立了以温家宝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分别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全国人大在逐步完善科技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非常迅速,至今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无论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系,或者知识产权保护的支撑服务体系都日趋完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此外,企业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也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加强。
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相比于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态势,特别是与我国加入 WTO后面临的严峻挑战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尽管有学者认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接近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但是这种外向的表现并不能真实反映我国的知识产权实力。我国的科技法制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亟待完善的地方,科技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还有待健全的地方,司法保护还有待加强的地方。
从某种程度上讲,制度的完善和体制的健全是短时期内可见成效的工作,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成就可以充分证明这一论断。但是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制的良性运行需要人才作为后盾,没有人才的保障,所有的一切都是沙滩上的高楼大厦。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法律拿过来,可以仿照建立别人的体制,因为发达国家积累探索的成果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把别人的国民拿过来,把别人的头脑拿过来,否则我们不就成了法西斯?!上述美国、日本和印度的知识产权战略有共通的地方,但是又各有侧重点。外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确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但是“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栀”,所以即使借鉴也必须立足本国的国情,而我们的国情是:国民的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偏远的西部;国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不深;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等客观事实。
理论与实践反复证明,良好的国民素质是知识产权战略良性循环的根本保证。构成知识产权战略的创新战略、管理战略、保护战略、利用战略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才战略。因为没有人才,谈不上创新;没有创新,谈不上管理和保护。所以人才是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的源头活水,是知识产权战略运行的不竭动力。国民知识产权素质的提高、意识的增强非一朝一夕之事,而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科教兴国战略重任。所以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与当前国民意识低下的现状必然发生矛盾。这个矛盾就是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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