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新加坡的鞭刑是非常残酷的。将其定格为重型`耻辱刑和酷刑是不为过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进行分析。
一、从鞭刑的立法思想来源于我国法家重刑主义思想
作为典型的华人社会,新加坡的立法思想深受中国的影响。至于鞭刑,也是最早来源于中国。
中国西周中期出土的一些铭器上就有了对于鞭刑的记载。《周礼.条狼氏》载“誓大夫曰敢不关,鞭五百。”【2】
法家大师韩非子认为:“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然后一行其法。”【3】他认为施行重型的目的在于“夫重刑者,非为罪人也……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4】另一位法家大师商鞅认为:“刑罚,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所谓以刑去刑,刑去事成”【5】
朱元璋也认为重刑可以使民众“视国法如寻常,受刑宪如饮食,虽身被重刑,残及肢体,心迷赃私恬不知畏“,因此他必须用重刑”惩一而儆百”,以便收到以刑去刑的效用。【6】
我认为,新加坡在吸收法家重刑主义理念是走向了极端的。因为刑罚的真正目的在于预防犯罪,惩治犯罪只是刑罚的手段。正所谓“刑者非威民之具,而以辅教之不足者也”【7】。鞭刑给新加坡人带来的不仅是一时的痛苦,更是终身的伤痛。据说,新加坡女子在相亲时首先就要掀开对方的衣服,看他有没有受过鞭刑。今日的鞭刑“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8】,这是与法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相背离的。中国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汉朝时,就认识到了这一点。从立法思想来看,新加坡的法家思想是主导。这正是“道性恶,尚法治,行猛政”【9】的精神的体现。
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曾私下里这样对记者说:“如果面对一群受过良好教育和教养的人,就不需要严刑峻法,因为他们已经训练好了。就象养狗一样,你用正确的方法从小训练它,她就会知道,时候一到就该到屋外去大小便”。【10】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新加坡象对待狗一样在对待自己的公民。因此,在新加坡,大多数的公民都像是“狗”一样被政府培养出来的顺民。在对待鞭刑的问题上,新加坡公民与政府保持高度的一致,新加坡的民意调查显示,几乎九成以上的人认为应该维持鞭刑。
二、酷刑主义与鞭刑
所谓酷刑,《牛津百科全书英语词典》解释为:“1,(尤指作为惩罚或劝说方法)所造成的肉体上的剧烈痛苦;2,剧烈的肉体或精神上的痛苦。”【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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