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催生时事新闻著作权理论生成的背景
(一)形势政策因素 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将走产业化发展的大势已见端倪:政治家办报,企业家经营,市场化运作,
公司法保障。[4]其实马克思针对新闻传媒之一的报业曾指出:“报纸是作为舆论纸币流通的”,揭示了报业的文化属性,但同时他也指出:“报刊是一个有收入的文字事业”,这又揭示报业的经济属性。可见新闻传媒是能充分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特殊产业。目前,我国大部分传媒单位已经“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走向市场了。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传媒业的竞争全面升级,已进入“比拼内力时代”,媒体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上下苦功。在近年电视业享誉全国的湖南,“频道之间、栏目之间、制片人和主持人之间,竞争已到了白热化程度,经过了比设备、比技术、比财力,比覆盖面,比收视率的过程后,当物质手段的竞争已经不相上下的时候,比到最后比观念”。[5]竞争如斯,然而媒体的主打产品新闻消息的权益归属却并不清晰,流转就自然无序,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传媒产业的有效竞争必然会受到影响。“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没有充分有效的竞争,“优者不胜,劣者不汰”竞争的效益、目标就难以实现,资源就得不到优化配置。
(二)新闻采编的现实因素 虽然记者享有采访权是国际新闻惯例,但仅是一种权利而不是权力,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消息来源有偿”的现象已非罕见。如当名人一旦发现自己的信息成为一种求大于供的稀缺资源之后,他们(包括经人)自然而言想到用金钱法则来筛选要求采访的记者。这种情形在欧美等地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人们把其称为“支票薄新闻”。在一些重大事件的采访过程中,金钱同样是打通采访渠道的制胜武器。如采访美国打阿富汗、伊拉克,巴以冲突等就得为采访支付“采访费”,采什么新闻,拍什么场面的镜头都明标价码。[6]时下,随着竞争的加剧,各家媒体广泛使用“提供新闻线索有奖”,“新闻线人”等形式。新闻竞争形势的发展确实在打破媒体无偿地使用信息来源的习惯沿袭。另外,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记者冒着生命危险得来的新闻信息,如果同期被竞争对手媒体无偿使用,对记者及其供职的媒体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有违知识产权伦理的。据此,时事新闻至少是一种劳动成果,是劳动成果就有产权,时事新闻作为一种智力产品只要具备作品的独创性,有形可复制性当然得享有著作权,不享有著作权的,至少也应享有新闻信息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