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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问题研究

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问题研究


卢均晓


【摘要】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人口、资金与信息的自由流动,也带来了犯罪的日益国际化趋势。 包括侵犯商标权犯罪在内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成为联合国规定的17类跨国犯罪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本文对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含义、特点、发展脉络进行了论述,并提出我国的应因对策。
【关键词】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
【全文】
  第一节 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概述
  一、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概念
  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人口、资金与信息的自由流动,也带来了犯罪的日益国际化趋势。 包括侵犯商标权犯罪在内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已成为联合国规定的17类跨国犯罪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他们有的在世界范围内形成生产制造、运输、走私、批发、销售的严密网络。有的通过伪造商标使用授权书、签订国际定牌加工合同等方式,委托国外公司生产侵权商品,然后运到本国或者第三国销售。 为了保护本国(或者地区,下同)商标权不受侵犯,打击日益严重的跨国侵犯商标权犯罪,各国加强了在商标权刑事保护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合作,商标权刑事保护逐渐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
  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概念可以从两个层次理解:第一个层次是个案意义上的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第二个层次是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个案意义上的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指的是,世界各国在商标权刑事保护方面通过相互借鉴、相互渗透、相互协调,或与国际公约、国际惯例接轨,从而使各国商标权刑事保护更具趋同性与国际性。一般意义上的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指的是,世界各国在商标权刑事保护方面通过缔结国际保护公约、遵守国际保护惯例、建立国际保护组织方式,形成国际社会普遍认同和遵守的商标权刑事保护规范和机制。笔者认为,前者是当前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主要形态;后者是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更高形式,两者是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
  三、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的特征
  (一)刑事立法国际化与刑事司法国际化的统一。一个国家的商标权刑事保护是刑事立法保护与刑事司法保护的统一体,分别从静态和动态两个层面对侵犯商标权犯罪进行规制。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也是刑事立法国际化与刑事司法国际化的统一。在刑事立法国际化方面,一是表现为在国际组织的推动下,通过国际公约或者文件对各成员国的商标权刑事保护提出要求;二是表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定相互给予对方国家注册商标对等的刑事立法保护。在刑事司法保护方面,目前缺乏针对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国际司法程序和司法组织,主要是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协定来打击跨国侵犯商标权犯罪活动。
  (二)已然客观性与未然发展趋势的统一。在刑法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刑法国际化的形式、程度、广度或有不同,但刑法国际化作为一种现象却是客观存在的。 商标权刑事保护的国际化出现于20世纪中后期,越来越多的国家运用刑事手段对商标权予以保护,并开始注意借鉴、吸收、移植国外的先进经验,TRIPS协议的签订更将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此外,针对侵犯商标权犯罪呈现出国际化、组织化等特点,国际社会也必将加强刑事实体领域和刑事程序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商标权刑事保护国际化将呈现强劲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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