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宪政主义与世界观——在上海律师沙龙的讲座

  18世纪英国福音大复兴的时期,有一位著名的牧师叫卫斯理。他有一句名言,概括了清教徒商人的职业精神。就是“拼命的赚钱,拼命的省钱,拼命的捐钱”。直到20世纪,你在英美的一大批企业家身上,还能看到这个影子。第一个亿万富翁摩根回答记者时说,我的成功得益于妈妈从小告诉我的三句话,第一是凡事谢恩,第二是有了钱就捐出去。第三是每周星期天早点去教会,坐第一排。韦伯在他的书中,也论证了这种清教徒精神是怎么让资本主义变得如饥似渴的。但今天,很多人有一种过于实证主义、过于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也好,民主也好,都是追逐利益的冲动在妥协下的产物。好像你只要足够爱钱,就能爱出一个资本主义来。甚至有人说,要“骗出一个体制”来。但是清教徒的历史,英美两国的历史也许可以让你看到相反的另一面。就是你足够爱上帝,爱真理,爱公义,你就能爱出一个宪政民主来。
  这是我简单谈的基督徒的世界观,它的核心就是上帝的主权。它的两个关键词一是审判,二是救赎。这个完整的世界观在清教徒时代被表述得最完整。但我说得并不完整。我归纳一下上面的四点。第一,宇宙世界的本质是一场属灵的争战,灵魂世界决定物理世界,上帝之城高于地上之城。第二,历史是上帝永恒计划展开的舞台,上帝不但创造,而且护理着这个世界。这个永恒的计划就是人的被造,人的堕落,和人的被救赎。救赎的历史决定世界的历史。第三,宇宙是一个国度化的宇宙。只有亚当和基督两个国度,只有毁灭和救赎两个结果。宇宙没有第三条道路。第四,人活着就是为了领受上帝创造、拯救和呼召的使命,去托管宇宙,看顾万物,和彼此相爱。
  最后一点,是末日论和最后审判,是基督教世界观下对审判权的理解,这和宪政民主学说有更密切的关系。这一点我单独谈,也就是今天的最后第5个部分。
  五、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国家
  在清教徒世界观的尽头,是一场最后审判。宇宙在根本上是一个法庭,是造物主与被造物之间的一个审判的关系。尽管这是有恩典、有怜悯,也有赦免的审判,但仍然是一场审判。简单说基督教就是“来信耶稣真正好”,简单说“神就是爱”。这不是一个完整的基督信仰。因为“神爱世人”的那个爱,不是我们理解的卿卿我我的爱,也不是父母为儿女死都愿意的那个爱。而是上帝在他的创造、救赎和审判这一永恒的旨意当中的爱。是上帝从他的永恒意志中发出的,定意如此、非如此不可的爱。也是上帝将他所创造的人带入与他的圣约当中的爱。“神就是爱”的爱,是立约的爱,是意志的爱,也是公义的爱。这是圣经所启示的那个宇宙世界,即使没有十字架,上帝对人和万物的审判也是完全公义的。但上帝定意如此,他不在没有救赎的情形下施行审判,反过来,他也不在取消审判的情形下施行慈爱。
  基督徒的审判观和他的国度观有关系。因为审判是主权的体现。谁对这个世界拥有主权,谁就有权力、也有责任审判这个世界。所以俄罗斯思想家别尔嘉耶夫说,这几百年来最大的一个政治神话就是国家主权的观念。主权是一个谎言,主权是催眠术,不管它的外观设计是哪一种政体,是君主制还是民主制,我们都在这一观念下成为国家的奴隶。它虚构了一个无罪的主权者,也虚构了一个公义的审判者。因而也彻底塑造了我们对审判和法律的看法。几百年来,我们没有被启蒙,而是被哲学家们拖入了更深的蒙昧当中。他们把“主权”这个概念擦得干干净净,擦得一尘不染,擦成一个形而上的偶像,好像这个世界不受罪的影响。但在基督徒看来,这个眼睛看得见的世界上,没有神圣的和完整的主权,只有在政治上被人拜来拜去的偶像。如果宇宙中没有一个真正的主权者,如果没有一场宇宙性的审判,能够将完全的爱和完全的公义成全在一起。那么大地上就没有审判,人也不能冒充自己是法官。
  基督信仰让我们看到另一种审判观,就是救赎与审判一定有关系。就是赦免与惩戒一定有关系。什么是我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刑罚观,那就是,一种没有赦免制度的刑罚制度,一定是不公义的。你们能够同意吗?为什么1949年后的中国刑罚制度,是不公义的。意识形态的理由我已经谈过了,另一个理由,就是1949年以后,我们杀人杀得性起,革命革得坚决,就把任何赦免制度都废除了。但你看整部人类史,包括中国古代社会,一直有赦免制度。整个刑罚制度,尤其是死刑制度,一定是和赦免制度连在一起的。中国古代的刑事赦免非常多,因为古人还是敬天畏命的,古人的脑袋里还没有冒出“国家主权”这种政治偶像。所以在他们那个世界的场景里面,皇帝通常不是用杀人来获得政治合法性的,相反,皇帝是通过赦免来获得合法性的。为什么中国追求了一百年的现代化,到1949年以后,我们的国家哲学和政治哲学,反而变成了只能用杀人来论证合法性呢?
  你看古代的皇帝在登基、大婚、立储或其他重要时刻,都会大赦天下。中国人把唐朝当作盛世,唐朝的刑事赦免是历史上最多的。你要和谐社会吗?对不起,“严打”是反和谐社会的,赦免才是社会和谐的道路。1949年后,共产党只用过一次政治性的赦免,他刚刚篡取政权之后,赦免了一批战犯,要显示出政权交接时候的稳定。但在普通刑事制度里面,没有了。其实这在人类几千年的刑罚史和政治史上,是一个耻辱。我们在座每一个法律人,到今天为止,都担当着这个耻辱。
  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救赎。如果你了解基督信仰的这个审判观,你会重新来反思我们对人间法律的理解,好像法律就是强制力之下的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我们有两个最粗暴的观念,可惜迄今为止在法学院里还在大规模的教育学生,一个是把法律看为主权者的意志,这是唯意志论的法律观。一个是把法律看作强制力的体现。这是一种唯暴力论的和残忍的法律观。这是两种与刚才我讲的国家主义崇拜,或对国家的偶像崇拜有直接联系的法律观。它也割裂了法律与道德价值乃至与文化的关系,“法不容情”成为一个被虚构出来的神话。法律是什么,不过变成了我们头脑里那个残缺的世界图景的一个片断。彻底的实证主义的法律观,其实是最形而上学的。当然他有一个好处,就是把法律人的良心一笔勾销,好让我们晚上能够睡得着。某种法律观的经济价值,就是可以节省很多安眠药。你看电影里面,监狱头都有牧师,警察局都有心理医生。其实法院、检察院和律师楼,是最应该聘请心理医生的了,当然有牧师更好。
  于是我谈到最后一部分,我理解和坚持的宪政主义,是以裁判权为中心的宪政体制。我不用“审判权”,以免与在具体的司法制度当中被定义的那个“审判”的概念联系太紧了。我用“裁判权”。谈这个理论之前,我先讲在《圣经》里,最能体现基督徒对这个世界中的审判和国度的看法的,就是基督耶稣在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面前所受的审判。这是地上的政权按照当时最先进的罗马法,对一位自称上帝独生儿子的人的审判。无论你是否相信耶稣是基督,这都是人类史上发生过的最重要的一次审判。耶稣在彼拉多讯问的时候,他们有一个著名的对话。这是耶稣对世俗国家及其审判权的一个根本的理解。
  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首先,彼拉多直接向耶稣宣告一个世俗国家的审判权柄。耶稣的回答有两层意思,第一,他没有否认地上君王的审判权,他事实上接受这一场审判。而且他还遵循罗马法的诉讼原则,来为自己抗辩。耶稣拒绝回答“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这一提问,暗示指控方应该自己举证。第二,耶稣指出这个世界同时是天父的世界,地上的国度之上,有一个更高的国度。因此也有一个更高的审判者。
  至于这场更高的审判与彼拉多的审判之间的关系,耶稣指出了三点。第一,地上的审判权柄,是从“天上”赐下的。人间没有主权,人间的一切权柄来自上帝的授权、委托和默许。第二,即使得到授权,地上的审判也不是独立的,依旧处在那更高的权柄之下。耶稣暗示彼拉多,这一场审判的结果,最终是掌握在耶和华神的手中,而不是掌握在他或凯撒的手中。这也是耶稣顺服地上审判权的原因。就像罗马书第13章说,基督徒要顺服在上掌权者,为什么呢,因为一切的权柄都是来自于神的。基督顺服彼拉多,不是因为惧怕彼拉多的权柄,而是因为顺服神的主权和旨意,刚才说神的主权,这是基督徒世界图景的核心。
  所以耶稣说,“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这话很有意思,如果实体上的审判权柄在彼拉多手中,如果地上的裁判就是最终意义上的裁判。那么在原告、被告和法官的三角形关系中,法官的罪显然要比出卖和控告耶稣的人的罪更大。因为他要为一个错误的判决背负最高和最后的责任。但耶稣这句话指出,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法庭,另外一场审判,和另外一个三角形关系。在那个三角形关系中,在实体意义上为判决负责的,乃是上帝。彼拉多并不处在法官的那个位置上。耶稣说,在对我的审判中,你并不是你想象中的第一男主角。也幸好没有那么重要,所以在真正的审判者那里,出卖者和控告者的罪,反而比你的罪还要大。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