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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主义与世界观——在上海律师沙龙的讲座

  在清教徒的世界观里面,是非常看重政治的。基督教甚至比一切的宗教都更看重政治,他的政治哲学是一切宗教里面最发达、最成熟的。为什么呢,因为基督教不是一种“私有化”的信仰,也不是一种精神家园式的信仰。基督教是一种完整的世界观,上帝是宇宙的主权者,是万物的立法者和大法官。它要处理那个“相濡以沫”的问题,处理永恒国度与地上国度的关系问题。但是基督徒的看重政治,却是把政治在整个宇宙世界的图景当中,摆在非常低的位置。在这样一个图景中去看限制政府权力,限权首先不是一个技术问题,是一个世界观问题。如果以基督徒在他的世界图景中给政治的这个位置为坐标,比这个位置更高的,就是专制。比这个更低的,就相忘于江湖了。可是你忘得了江湖,江湖不会忘记你啊。我就想起台湾的漫画家蔡志忠先生,曾经到成都见到老诗人流沙河先生。他们都写过庄子。蔡志忠就问,为什么大陆知识分子都这么爱谈论政治呢,台湾的知识分子就没这么爱谈政治。沙河先生就讲了一个庄子的故事,叫适足忘履。如果你穿的鞋子很合脚,很舒服,你一天在外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穿了鞋子。如果你的鞋子里有一粒沙子,那就每时每刻你都知道自己脚上有一双鞋子,鞋子里有一粒沙子。
  这是第二点。第三点,回到刚才谈到的“国度”概念,清教徒的世界观是一个国度化的世界观,所谓国度,就是用一个属灵的眼界去看万事万物,然后看到了真正的主权所及。眼睛看得见的叫国家,眼睛看不见的叫国度。宇宙万物,都在两个国度里面,一个是亚当的国度,一个是基督的国度。有一位神学家说得好,在上帝眼里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亚当,一个是基督。全人类都悬挂在他们的腰间。有人以为基督信仰是一种个人主义精神,这是被世俗化的学术所误导的看法。基督教的人观,第一是整全的人观,就是身体灵魂同在一元的位格中。第二是群体的人观,地球上只有一个人类,而不是有60亿种人类。没有任何宗教像基督教这样,能够赋予人类一个完整的共同感。不错,在上帝眼里,每一个单独的人都是那么的独特。但在上帝眼里,所有人又都是同一个人。所以在圣经中,上帝称呼雅各为以色列,也称呼以色列民族为雅各。
  这就是一个国度化的宇宙世界。一切犯罪的,都在亚当里不能自拔。一切基督的门徒都在基督里,成为他的身体。亚当的国度,就是被罪的权势所束缚的国度,所以也就是撒旦的国度。人类的历史,就是这两个国度的争战。这个争战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死,又为我们活。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已经“得胜有余”了。已经救拔了罪人,把他们从撒旦的国度迁到基督的国度里去了。但这个属灵国度中的胜利,要落实在我们的个人生命和历史处境当中,是需要每一个人以信心去回应,去领受,去经历的。所以对每个人而言,对世界的历史而言,这个争战仍然在继续当中。于是基督徒看十字架之后人类历史的意义,就是心灵与处境的对峙。
  这时你看,基督徒对自由的理解就与自由主义者完全不一样了。自由主义说你必须给我划定一个个人权利的范围,就像孙悟空给唐僧画一个圈。里面的内容就叫做自由,“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进来要先敲门。这叫做消极的自由。但保罗谈自由,是在一个灵魂的国度当中去看人的自由。首先他说,我们有犯罪的自由,却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他说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而是你想不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但是保罗叹息自己没有这样的自由。我说明天早上起来戒烟,后天开始我不睡懒觉了,我要早上6点起来下去跑步,大后天开始任何人骂我,我都不记恨他。我要对每一个人微笑。结果第二天起来呢,你第一个就冲着老婆大吼大叫。你做不到。我也做不到。人的“自由意志”有能力让我们自由地犯罪,却没有能力让我们自由。所以路德说,人因为原罪而丧失了自由意志,我们的意志从此被罪所捆绑,想犯罪时我们的意志特别强大,想不犯罪时我们的意志就软弱无比。
  然后保罗说,我的心里真是苦啊,“立志为善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保罗看到,这才是我们生命里头最根本的一种处境。而这个处境和制度没有关系。我知道有人被称为“民主斗士”,但在家里他一样打老婆。这笔帐你总不能算到共产党头上去吧。如果你的灵魂不自由,你的心中有罪孽、苦毒和怨恨,任何制度的转型也不能给你自由。仿照伯林的说法,想不做的恶,你避免不了,这叫做“消极的不自由”。想做到的善,你做不出来。这叫做“积极的不自由”。因为我们的心灵,无法胜过处境。你自以为自由,其实你的一举一动跟实验室里的小白鼠没什么差别。人家一对你好,你就笑。一对你不好,你就生气。你什么时候生气,什么时候笑,就跟条件反射式的,是由处境决定的,是由别人决定的。不是由你的心灵决定的。基督徒把这个叫做不自由。所以他的信仰,就是在耶稣基督里保守他的心,在基督里胜过这个世界,从此不再被处境所决定。基督徒把这个叫做“分别为圣”。分别为圣就是自由。
  接着第四点,就是人在世界中的使命。基督教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就是呼召(calling)。什么是呼召呢,圣经描写上帝创造万物时,说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这个“称”就是呼召,也是命名。原来万物都是上帝“呼召”出来的。你可以想到一个成语,叫“呼风唤雨”。人也是上帝“呼”出来的,是“呼召”出来的,不是“忽悠”出来的。上帝吹气给尘土所造的人,使人成为活人,成为有灵魂的人。所以创造和命名其实是一回事,创造和呼召也是一回事,创造就是为了呼召。所以人的被造,跟人在万物中的使命直接相关。什么使命呢,就是《创世记》所说的“修理看守”的使命。上帝创造亚当和夏娃之后,“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人是被造物中最高的,神造万物的目的,是为了把万物托付给人,治理、管理。这是基督徒世界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托管的原则。基督徒不但不承认政治国家有完整的主权,也不承认人间有完整的所有权。所以你学法律就知道,只有法国、德国这样骄傲的国家,才设计出“所有权”的概念。英美普通法里面,只有“财产权(property)”,没有“所有权”这种狂妄的概念。因为普通法是基督徒的法律传统。在他们眼里,我们不是万物的所有权人,但我们是万物的托管者。所以人被创造,就是从上帝那里领有使命,要爱惜这个地球,要治理这个世界。这叫作“管家神学”。人犯罪后,把这个使命搞砸了。但地球存在一天,这个使命就依然存在。救赎的目的不是取消这个使命,而是回到这个使命,在基督里成全这个使命。所以基督信仰是积极入世的信仰,而不是避世的宗教。避世是残缺的世界观的产物。
  每个基督徒都是在呼召之下积极入世的。但天主教时代,把神俗之间过分对立起来,你做神职人员,就是领受呼召的,你如果卖猪肉,好像就说不上神圣了。新教改革澄清了这种二元论的世界观,认为人人是祭司,人人有呼召,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在世俗生活中把那个属灵国度中的荣耀彰显出来。这样就形成了清教徒的天职观。前面说到韦伯,他认为近代资本主义的精神,与清教徒(加尔文主义)视自己从事的工作为圣职的观念密不可分。这就是近代“职业”观的产生。“职业”这个词最早就是呼召的意思。而当我们今天说这个词,已完全是另外的味道了。比如你说,我做律师只不过把它当作一份职业,你想说的是我做这个不过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而已。我并没有在这上面寄存我太多的生命的理想和价值。或者用中国文化的概念说,只是“安身”而已,而不是“立命”。但放在两三百年前,一个清教徒说这是我的职业。他的意思是指向“立命”的,不是指向“安身”的。当你说这是你的职业,说明你是一个怀着很强使命感的人,哪怕你只是一个扫烟囱的,但用《圣经》的话说,就是“或吃或喝,都是为了神的荣耀”。
  不过韦伯是从社会学和宗教学的角度去评价这一切,而不是把清教徒的天职观放回基督教的那个整全的世界观中去观察。他点出了重要的问题,但无法完整的阐释这一切。因为韦伯一生对基督教大公信仰困惑重重,尤其对加尔文主义所理解的那一位上帝,始终怀着怨恨和距离。而在当时,一个价值多元的世界已经轰轰烈烈的向着新世纪敞开了。于是面对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韦伯开始把价值和事实分开,认为知识和学术可以离开价值立场,而且必须离开价值立场,却仍然具有客观性。这是对基督教世界观的一种背叛,也是对奥古斯丁说“除非相信,否则不能理解”的知识论传统的一种背叛。但韦伯由此开创了近代学术的传统。他的两篇演讲“以学术为业”和“以政治为业”,就是在离弃上帝“呼召”的背景下,对清教徒职业观的一种继承。今天中国的许多知识分子,对思想学术的某种准信仰的立场,就是从韦伯这里来的。当然还有一部分是士大夫精神的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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