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A所共有工作人员4人,现在职人员3人,一人因嫌工资不够日常开销办了停薪留职手续外出北京务工。4名工作人员中有2人具有公务员编制,另外2人是工人身份既聘任制合同工。现在职2名工作人员及所长本人,据所长介绍均为大专文凭,所长为法律专业出身,其他2名工作人员A所长并未谈及故其所学专业不明。A所共设有6个办公机构占有4间办公室,其分别为:创建无邪教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置帮教办公室上述两办公室同用一间办公室,普法办公室、依法治镇办公室这两办公室同用一间办公室,其余为:民调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A所因工作先进曾被评为市级先进司法所A所另设有人民调节委员会,主任是所长本人,成员为A所工作人员,实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二、A所日常开展的工作
A所日常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民事纠纷调节,普法宣传,依法治镇、安置和帮教刑事解教人员、代办公正,另外A所工作人员经常打着A所旗号,但以公民身份代理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在上述多项工作中依法治镇,民事纠纷调解最为重要。下面分别对上述各项工作展开说明。
1.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工作
在A所所设的6个办公室中普法办公室和依法治镇办公室位于其他3个办公室之首其实质为所长办公室。因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镇工作是作为该县的一个主要工作来抓的,该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在县司法局设立依法治县办公室,由县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作,因此下面乡镇相应的均设立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A镇普法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镇长
副组长:镇人大主席、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
成员: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计生中心主任、农服中心主任、中心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我查阅A所提供的材料后发现该所为具体落实该项工作迄今为止已制订了五个五年规划,目前正在执行第五个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法和依法治理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年人均0.1元的经费定额到位。在A所2006年综合治理档案材料汇编中,我发现了一份2006年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上面对当天的活动进行了如下安排:由镇司法所计生办,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各设法律咨询台一处。看到此我产生了疑问:计生办、村建中心、农服中心各设法律咨询台一处,他们具备法律知识吗?他们能够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吗?随着资料的进一步翻阅答案逐步明朗。在A所2006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关于学习宣传形式中写着“车站镇政府所有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参加法治理论和
宪法即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并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上面虽然未直接说明对计生办、村建中心、农服中心干部职工进行法律培训,但从“车站镇政府所有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参加……”可以看出上述三所理应包括在内,况且,上述三所从事的工作不必要他们具备法律知识。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自身并不懂法的人或部门却承担起了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的工作,可以想像他们普的是什么法,是如何回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的。老百姓自以为接受了法律专业人士对于问题的解答,并按照所谓“正确”的解决途径解决问题时,他们受到的将会是更大的损失,他们再三受到所谓法律的蒙骗,他们对法律将逐渐丧失信心,我们还将如何期望他们信仰法律,但愿这种情况只是偶然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