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治国家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案件,不论是因什么行为引起的,法院都有权而且有义务来审查。“近年来,德国和英国的法院判例很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趋势,即根据司法审查的内容与性质而采取不同的审查强度(intensity),越是关系到公民基本权利的案件,司法审查的强度就越大、越严格。” 因此,基本权益保障的需要,法院在必要时对于自治行为的适度审查必然是存在的,这也是法院干预自治获得正当性的主要理论依据。因此,司法介入行业自治时应遵循重要原则,即国家“尽量避免干涉社群成员的内部纠纷,除非是真正利害重大的问题。” 只有行业协会作出对其成员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行为时,当事人才可提起司法审查。例如,在强制入会的行业协会中,如果开除会籍,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等行为就会影响当事人的重大权益,“即使未能达到关系其职业和经济上生存的地步,但也涉及到其职业上的发展和社会上的安定等问题”。 因而这类案件符合重要性原则,应纳入审查范围。
(二)审查的标准限制
1.程序性而非实质性审查原则。
对自治行为的实质性审查意味着审查自治行为本身是否合法合理,在一定程度上涉及自治决定内容的“对错”进行评价。而对自治行为的程序性审查则指审查自治行为是否遵守正当程序,是否按照程序公正的要求行事。
出于对行业自治权的尊重,同时也出于对专业性、裁量性问题的回避,法院一般不宜对自治行为进行实质性审查,即一般不涉及行业协会自治事务的实体问题。但是,法院可以对行业协会行为的程序性问题进行判断,这种程序性审查的正当性在于:其一,所有行为必须在程序上满足法治国家的最低要求,才具有合法性基础;其二,对当事人作出一个关系到其切身利益的决定时,应当给他一个参与、听取理由并发表意见的机会;其三,通过程序来实现公正、避免专断也是一个公认的便捷渠道。更重要的是,法院对程序的审查只涉及自治行为是否公正地作出,不涉及对自治行为内容的实质性评价,因此,对程序的审查一般不会涉及司法与自治权限的争议问题,也不会对自治权带来威胁。
但是,程序性审查应当适用什么样的标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目前,我国行业协会的章程及行规行约中一般都没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如中国电梯协会行规规定,“对有违规违约行为的单位,由中国电梯协会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和提出处理意见。” 至于调查、处理的程序则没有任何规定。更重要的是,在国家法律中,程序制度也处于普遍缺失的状态,因此,法院在审查协会行为程序合法性时,一般无法使用“法定程序”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更多地只能使用“正当程序”标准或者“最低限度之公正”要求。有学者指出,保证“最低限度之公正”的程序要素至少包括:(1)程序无偏私地对待当事人;(2)在行使权力可能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不利影响时必须提供某种形式的表达意见和为自己利益辩护的机会,以及(3)说明理由。如果一个法律程序缺乏这些要素,不论通过该程序产生的结果如何,也不论该程序多么具有效率,人们仅仅根据“正义感”或一般常识就可能感觉到它的“不公正”,程序的正当性(legitimacy)也将因此而受到挑战和质疑。
当然,程序性审查也不能完全排除实质性审查。在德国,“当年帝国法院曾以很锋利的语言表述过这个原则,即法院不得对社团所作的处罚决议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这种审查意味着对社团自治的干预,背离了国家给它的‘自主权’,因此法院实际上仅限于对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然而,这个原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不是很严格。很久以来,联邦最高法院不仅审查在章程中处罚是否依照法律规定被征求过意见,而且还审查有关的决议是否‘显然不合理’,或者是否违法或违反善良风俗。” 因此,对于“明显不合理”的协会行为法院也可以进行实质性审查。
2.合法性而非合理性审查原则。
《
行政诉讼法》将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干预边界很好地界定在合法性审查范围之内。 同样,法院对行业协会行为的审查也应在此基调之下,限定司法干预的边界,即法院对自治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非合理性审查。
对事实的裁量、对标准的评判更适合由自治组织作出,因为它们在专业知识、信息、经验等方面的优势要远远超过法院;而法院则因缺少处理自治事务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选择能力而难免捉襟见肘,因此,涉及事实的合理性问题不宜通过司法来裁决;它表明,“社会公权力组织内部的活动只要与法律不相违背,就具有自治性,国家公权力不得介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合法性”中所指的“法”应当是国家法律,而不是行业自治规范。协会行为即使符合行业规范也并不是其取得合法性的基础。相反,应当赋予法院在审查自治行为的同时,对行业自治规范也有权进行审查,因为建立对行业协会自治规范的审查机制是保障协会成员权益的前提。如英国行业协会对内部成员的侵权行为早已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不仅其实施的行为,而且其制定的规章本身都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 ;根据德国《联邦行政法院法》的规定,行政法院的审查对象也包括行业协会制定的自治规章。